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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读书读后感作文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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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读后感作文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读书读后感作文6篇

读书读后感作文 篇1

在《培根随笔集》这本书语言简洁,短短的一小篇就可以让人受益匪浅,最适合我这种不喜欢读长篇大论而又想得到多点东西的人看了。虽然只是:“论”“说”“谈”但是,我读起来却觉得有好多地方都不懂啊!可能因为写的都是人生的哲学。所以要很高的悟性吧!但是我还是觉得无论是什么时候都可以读这本书。因为《培根随笔集》深受各国读者欢迎,据说有不少人的性格曾受到这本书的熏陶。即使在多元化的社会生活中,自己没有钱,没有权,只要有文化,有能力,有健康,遭点厄运也无妨。因为厄运当中也蕴含着一份让人亢奋的幸福啊!培根的话语既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也能使人们顿悟

我挑一篇来说吧!“谈读书”这篇讲的是读书有三个用处:一为怡神旷心,二为增趣添雅,三为长才益智。又说了有些书可以前尝辄止,有些可以囫囵吞枣暑假读书活动读书笔记 ,但是少量书则须细细品尝,慢慢消化。读史书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透,数学使人精细,物理使人深沉精细,伦理使人庄重,逻辑推理使人善辩,正如古人所说的学皆成性!不仅如此,连心智的各种障碍都可以解开。身体健康之百病皆有相宜的调养运动。

我觉得这本书就是要细细品尝,慢慢消化的茶。要读透了才能知道,其中的道理,要喝到最后了,才可以尝到甜头。虽然这只是一本随笔集!但是好比一本史书、诗、数学、物理、伦理、逻辑推理般让你明智、灵透、精细、精细、庄重、善辩。

读书读后感作文 篇2

一则意蕴绵长的故事,能告诉我们许多真谛,对于成长过程中无限的领悟。我就像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在追逐着一朵飘逸的流云。岁月在无声无息的流逝着……当我陶醉在书的海洋中时,一种奇妙的感觉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心底发出由衷的感叹:读书真好!

很小的时候,我就结识了书,那是一个布满彩图和拼音的世界,在书中我发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秘密:猿人是人类的祖先,恐龙高大且可怕,遥远古代的人们用钻石取火……多么奇妙的世界!我觉得读书让我这一个小小的书童变得好高大,仿佛极目望去,我就能轻易地发现北极的冰川,看到埃及的尼罗河和金字塔,直到爱不释手地合上书,脑海中还浮现各种画面,我有一种甜蜜的感受:读书真好!

渐渐地,我告别了娃娃书,步入了文学的殿堂,书变厚了,变深了,我不再仅仅在大自然中打转,而是常常不由自主的陷入一个个故事之中,当白雪公主逃脱了睡美人获得新生的时候,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我悬着的心渐渐平静……是,读书真好。培根在论求知里不是也抒发了此种感想吗?读书一方面开阔了我们的视野,另一方面也净化了我们的心灵,使我们的灵魂得到进一步升华。

再后来,与我打交道的不是梦境中的世界,而是那一个真实深情的世界,在书中我领悟到了对待悲惨命运的态度:被尊严附着在身的简.爱;与病魔作斗争的保尔.柯察金……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一种挑战,你的态度如何,我想书本知识已经给了你最佳的答案,在这过程中有一种被淋浴的感觉︰读书真好!

读书使人充实,它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初中生读后感才干,书是我的朋友,更是我的精神支柱——读书真好!

读书读后感作文 篇3

爸爸经常对我说;“白古雄才多磨难,纨绔子弟少伟男。”今天我读了《老舍与读书》一书,对这句话有了深刻的理解。

书中讲到老舍是生活在贫困小胡同里的作家,浑身上下带着他固有的特点,就像他多次描写的那裸长在北京城墙缝中的小枣树一样,土壤和营养都贫乏到了极点。可是它顽强地钻了出来,骄傲地长成了一裸参天大树,独树一帜,别具一格,令人赞叹不已。

老舍这棵“长在城墙缝中的小枣树”从小就受尽了磨难。他一岁时就遇上了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小时候上不起学,还是一位热心人捐助他上的学。但是他没有被困难吓倒,坚强地站了起来。他发奋读书,认真思考,勤奋练笔,最终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被肯为“人民艺术家”。读到这里,我想起中国历史上有许多伟人都出身贫贱,经过自己的努力而成为栋梁之材。春秋时期的孔子少年丧父,历经坎坷,勤奋好学,终于创立儒家学说,被后世尊为圣人。三国时期诸葛亮家境贫寒,跟从叔父颠沛流离,但经过努力,成功地帮助刘备建立了蜀国政权。

与他们相比,我们今天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是十分优越的`,可我们往往不够珍惜。环境再好,我们自己不努力学习,也是没用的。我要像老舍那样不受外界影响,做一位爱读书的人。

读书读后感作文 篇4

阅过许多古色古香的文学名著,有些如蜻蜓点水一样很快就忘记了,唯有这一部《西游记》依然深深地刻在脑子里。

初次接触《西游记》,是在牙牙学语的时候,从大人们口中的故事里。那是一个讲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披荆斩棘、降妖伏魔,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后修成正果的故事。当时的我认为唐三藏代表善良,孙悟空代表机灵,猪八戒代表可爱,沙和尚代表老实。我想,那么让我去取也是能够的啊。

我小时候的想法并没有错,可是当我再次重温,我并不这样想,我更注重的是它的前因后果为什么他们会去取经?为什么他们能胜利能成功?我想,必须是因为他们是勇敢的。虽然唐三藏给人一种懦弱无能的感觉,猪八戒给人一种贪生怕死的感觉;只有孙悟空和沙和尚才真正算得上是真正的勇敢。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他们并不都是勇敢的,那他们还会一齐去,一齐胜利而归吗?是的,只有勇敢才能取得胜利。

当今世界,胜利已经成为每一个人追求的目标,可是大部分人都只是麻木追求,丝毫没有注意到胜利者就应是一个怎样的人。就这样,胆小怕事的人遇到机会不去闯练,就明白每一天把胜利挂在嘴边,直到离胜利越来越远;相反,而那些勇敢无畏、勇往直前的人,就算他们不在乎胜利,但他们永远是胜利的。由此可见,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

最近热播的神魔电视剧《仙剑奇侠传ⅲ》里的主人公景天也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本身只是一个小混混,就应过着与世无争、混吃混喝的日子;可是他没有,他选取了一条别人所认为的不归之路斩妖除魔。他勇敢,他相信自我,他坚持到底,把连天帝也无可奈何的邪剑仙也消灭了。因为勇敢,他从一个小混混,成为一个救世大侠。

有人会问:此刻的我们只是学生,干番大事业还是离我们太远,我们空有勇敢也没有用?其实,在学习上,我们也要勇敢。不要因为一些作业上的小难题,成绩上的小挫折就把自我给打败了。我们就应用勇敢来应付它们,消灭它们,把它们占为己有

记住,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者。只要勇敢,我们就已经向胜利迈出了一大步。

读书读后感作文 篇5

我原来是一个性格内向的男孩,但爸爸妈妈总希望我快快乐乐地成长,开开朗朗地生活。他们还经常鼓励我,带我到不同的地方和不同的朋友玩耍,给我买一些好书。

今年暑假刚到,爸爸就特意给我买了《格林童话》和《牵手阳光》这本散文集,让我抽时间读一读,我被《牵手阳光》所写的事、所抒的情,深深地吸引了,收获很多。

《牵手阳光》这本书中有对自然的歌颂,有对欢乐的放飞,有对友情的抒发,也有民族风情的展示和对美的向往。

在这饱含着童年的单纯的书里,我看到了飞起来的鸟,闪着火红的光芒;看到了被绿树所围抱的小溪;看到了泉边,嫩草闪着碧玉般的闪亮的绿光,上面有着红的、黄的、蓝晶晶的、紫盈盈的小花,让我饱尝了色彩的宴席。但是我最恋恋不舍的还是那独特的云南民俗风情。

我们的云南真正地应验了“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这句古话。白族的“三月街”,让我走进了趣味盎然的赛马场,与骏马扬蹄驰骋。男孩孔嘎·朋让我体会到了独龙族取名与“踩新路”的习俗。我也从两个小姑娘卖茶叶的一天里明白了充满生活情趣的德昂族种植茶的传统,我似身穿着傣族服装亲自体验了西双版纳夏天炎热中带有清凉的泼水节。那漂亮的鲜花节、唢呐声中的“闹春牛”,非常刺激的秋千会……一个又一个不同的民俗,让我过足了节日瘾。

书中,吴然爷爷从一匹小小的马、一窝小燕子、一张爸爸妈妈童年的照片…… 找到了童年的快乐,这让我领悟到了:我们今后写习作,也应该要注重细节的观察,用真实的心灵去发现一个个动人的画面——哪怕再平常的生活中,我们也能沐浴同样的童趣。

暑假快结束的一天,妈妈的一个朋友带着来普洱一中支教的俄罗斯女孩来我家做客,我主动地用普通话和她打了招呼。看着我不断地进步,爸爸妈妈很开心。

通过对这本书的细读,加之生活中的锻炼,使我明白了许多做人和学习的道理,不是说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路吗?今后,我将读更多的书,交更多朋友,更加努力学习,做一个有阳光般心态的男孩。

简评:小作者聚焦成长足迹的一个镜头,叙写了父母教育自己的方法,展示了好书潜在的魅力,舒服了读书的乐趣。

读书读后感作文 篇6

这本《你在为谁读书》,我在一周内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有体会。就如书名说的:你在为谁读书?看完这本谁我终于明白了。

“读书很苦,读书很累,读书很无味”这是序言中的一句话,也是我原来的想法:我到底在为谁读书。是为了家长,为了老师?书中的主人公杨略就和我一模一样。直到他收到那封信改变了他的想法。我们看看信中有些什么:在这封信中让我感受很深的句子是:“对于盲目的船来说,所有的风都是逆风”。这句话告诉我们在学习的道路上一定要设立目标,如果大的目标很难去完成,就把大目标分成几个小目标。就根据这句话看看以前的我:上课时开小差,作业不好好做,考试没考好也不在意,不放在心上,那时就想盲目的船。可现在我有了理想和目标:大的目标就是在中考考上重点高中。我也有几个小计划,在这个寒假里,我要在10天内复习完历史,生物,政治。过年后5天完成作业,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都是我现在要做的。我相信在这一次次学习和进步中我一定会成功。

在书中还有一句话一直让我记忆犹新:懒惰想生锈一样,比操劳更能消耗身体。这句话说中了我的问题。以前的我是一个懒惰的人,不仅是在学习中,更多的在生活中。家长有事让我出去买点东西我总是趴在电脑的前面,一副不屑的样子,即使同意了也是慢慢吞吞,丢三落四。到了早上,我总是起不来。书中说:天才久不用功也会变得碌碌为无。所以不能做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而现在的我改掉了那懒惰的毛病:到了起床的时间总是快速的起来,家里来客了妈妈让我去买杯子,我总是飞快的去,妈妈高兴极了。这就像背书,有的人看几遍就会,有的人要很长时间,可最后那要很长时间的人反而记得牢固。因为他在不断温习,操劳。

我认为我最应该做的事自发自动。因为自发自动比天才更重要。何为自发自动?自发自动就是不在他人的催促下做事,这样的人一般是社会上的白领。在不仅仅是在对自己的学习负责,更是在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在没接触这本书以前我总是不好好读书,每次就是父母拿着鞭子在后面赶着我我才差不多的把作业做起。不管父母再怎么吵我也不会在读书了。可现在我一回到家就开始写作业。而且写完了作业还会复习,预先。在课余时间还会看看书。这就是自发自动。

《我在为谁读书》在本书教会了我许多,那时我这么想:我为父母读书,我为应付老师读书。那是我这么做:上课开小差,不认真做作业,回到房间即使发呆也不看一个字。可现在我明白了:我为自己的前途读书,我为自己的人生读书。让我们大声的喊出来:“我为自己而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