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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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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如何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范文1

原告:李xx,男,汉族,xxx年9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屿区xx镇湄洲北大道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手机:1xxxxxxxxxx

被告:徐xx,男,汉族,xxx年6月15日出生,住莆田市秀屿区xx乡港里村下里兜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1153000元;

2、从xxx9年1月25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徐xx因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分两次向原告李xx借款总共人民币1153000元,第一次于xxx8年11月22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928000元,第二次于xxx8年12月3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25000元;被告徐xx出具两份“借据”,在借据上双方约定“如xxx9年1月25日不能付清,借方愿意付日千分之1.4违约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的规定;双方在借据上约定所谓“违约金”即利息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四倍部分利息原告不予诉求,xxx9年1月份商业银行二年期贷款年利率为5.40%,xxx9年1月25日开始计算利息至起诉之日止,暂计利息为人民币487719元。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未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秀屿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

  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范文2

原告:凌某某 男,汉族,xxx年8月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住某某市城西一路0073号,电话: 135077510…;

被告:黎某某 男,汉族,xxx年10月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户籍:某某市新丰镇观南村下仄组7-1号,现住某某市合源美地小区12栋1单元402号房,电话:xxxxxxxxxxx

被告:陆某某 女,汉族,xxx年5月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户籍:某某市新丰镇观南村下仄组7-1号,某某镇六寨小学六窝分校公办教师,住某某市合源美地小区12栋1单元402号房,与被告黎某某是夫妻关系,电话:0775-65148………,130879511——。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xxx000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欠款利息(利息的计算:以xxx000元为基数,从xxx0年12月17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3、本案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告黎某某与被告陆某某是夫妻关系 ,xxx0年10月17日,被告陆某某以做生意,周转需要资金为由向原告凌某某借款人民币22万元,约定每月至少还款2万元,11个月内全部还清借款。但被告除于xxx0年11月还款2万元,余下欠款一直没有归还,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到起诉时止,被告仍不还清余下欠款。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被告除应该偿还原告本金20万元外,还应从xxx0年12月17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向贵院起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以上诉讼请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2 年9月24日

  民间借贷民事起诉状范文3

原告一:张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原告二:李XX,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上列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颜宇丹,广东圣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肖XX,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被告二:赵XX,女,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人民币XX万元及从xxx1年X月X日起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2、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港币XX万及从xxx1年X月X日起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3、依法判令被告清偿原告借款港币XX万及自起诉日至还清该款本息之日止的'利息(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一与原告二系夫妻关系,被告一与被告二系夫妻关系。被告因经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于xxx1年年初向原告提出借款要求。考虑到原被告的朋友关系及被告夫妻的实际困难,原告夫妻先后借给被告夫妻5笔款项,共计人民币XX万元、港币XX万元,具体如下:

xxx1年X月X日,原告一开出香港XX银行有限公司支票,票面金额港币XX万元,被告方从原告所在的东莞市XX镇取走支票,被告二对该支票予以签收;

xxx1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

xxx1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XX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元;

xxx1年X月X日,原告二在东莞市XX镇从网上通过XX银行账户向被告二XX银行账户转入人民币XX万元;

xxx1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开出香港XX银行有限公司现金支票,票面金额港币XX万元,被告一从原告所在的东莞市XX镇取得该支票,对该支票予以签收并签署了借款凭据。

xxx1年X月X日,原告一向被告一寄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书5日内清偿xxx1年X月X日借到的港币XX万元及利息,被告一于xxx1年X月X日收到该通知书,但至今未予清偿。

xxx1年X月X日,原告二向被告二寄出《清偿债务通知书》,要求被告在收到通知书5日内清偿xxx1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和xxx1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以及xxx1年X月X日借到的人民币XX万元及利息,共计人民币XX万元,被告二于xxx1年X月X日收到该通知书,但至今未予清偿。

原告夫妻与被告夫妻建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关系的合同履行地系东莞市XX镇,原告夫妻屡次向被告夫妻追讨借款未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判如原告所请。

此致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x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