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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 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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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_400字

我喜爱的一本书 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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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黑发不如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从这句话中我懂得了,人应该要在年轻的时候好好读书,等老了以后就晚了。我就喜欢读书,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叫做《格林童话》。

这本书中有很多故事,比如说: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六只天鹅,三根羽毛等等。其次,我喜欢的一个故事就是白雪公主了,让我来和大家讲讲吧。

一个国王和王后有一个女儿,小女孩在出生不久,王后就死了。过了一年,国王又娶了一个新王后,新王后有一面魔镜。

小女孩叫白雪公主,她慢慢的长大,美得像一朵鲜花,王后知道了这件事,气急败坏,想立刻把白雪公主从世界上消失,读到这里,我觉得这个新王后非常坏。

这本书的故事让我如醉如痴,从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就根本停不下来,连吃饭都忘记了。这本书是著名的格林兄弟写的,我把所有的课余时间都放在这本书里面

不到三天我就把这本书读完了,后来又读了好几遍,现在有的故事都快背出来了。从这些有趣的故事中,我不仅体会到了其中的乐趣,

还学到了学到了许多的到了,明白了做人要善良,不能干有违背良心的事情,做人要正直勇敢,这样才能过的别人的认可。我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一本你喜爱的书应该要认真去读,这样才能养成一个爱读书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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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一年级到现在,我也读了不少书,印象最深的要属《绿山墙的安妮》,因此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绿山墙的安妮》主要讲了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绿山墙农舍的凯思伯特兄妹领养。安妮天性活泼乐观,擅于幻想,她的天真和幻想使她闹了不少笑话,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使她赢得了同学们的友谊和老师真挚的爱。

我正是被安妮那种顽强拼搏、不断进取、真诚、善良的性格所吸引。她虽然是孤儿,但从她身上看不到一个孤儿独特的性格特点,她乐观、好强、热情,偶尔也会闹些小笑话,她的这种性格让人很愿意和她做朋友,给人安全感。虽然爱做梦,但那也是一个儿童应该在的天真、顽皮。后来安妮长大考上了大学,可为了照顾朋友,她自愿放弃了学业,她的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不能过于以自己为中心,做事要多为自己身边的人想想,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做事不能粗心马虎,出现小小的错误只要改了还是好孩子,虽然会有幻想,但做事也要切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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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爱的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写的,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蟋蟀,名叫柴斯特由于贪吃跳进了一个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和忠厚的亨利猫、聪明的塔克老鼠成为了好朋友,还有一个小主人——玛利欧。柴斯特后来竟成了震惊全纽约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却不喜欢成名后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理解下,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小小的柴斯特为什么成名后却不快乐呢?因为柴斯特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再好的地再好的朋友;也比不上生养自己的家乡。虽然柴斯特非常喜欢自己的朋友和主人,但是它更喜欢空气清新,能让它自由自在生活的故乡——康涅格州乡下的草场。它不像我们中的一些人,渴望功名、钱财、地位……它渴望的是“自由”

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中亨利猫说的那句话最令我记忆深刻:“既然它的人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成名不让它快乐的话,那成名还有什么意义呢?”

自由和快乐是比名誉、金钱更重要、珍贵的!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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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桌上,摆满了书,每一本都会让我痴迷,让我爱不释手,不过我最喜欢黄蓓佳阿姨写的书——《我飞了》。

如果书是一片无际的森林,它就是这片森林中耸立的伟岸高树;如果书是一道浩瀚的银河,它就是这道银河中熠熠闪烁的灿烂星座。

这部小说它涉及了一个非常严肃的主题——死亡。作者黄蓓佳阿姨没有将“死亡”写的恐怖可怕,而是用美好的友谊和亲情来帮助儿童理解这个庄严的命题,来帮助儿童化解生活的苦难,从而走向健康成长之路。

故事中的单明明向往飞翔,他为能够飞翔付出了血和汗;杜小亚期盼着生命,最后幻化成了一个可爱的天使。杜小亚任何时候的存在,都能使单明明往更高处飞。喜欢这样向上又深刻的友情。或许杜小亚本来就是上天安排在单明明生命中的天使,他的出现和消失都是为了单明明能够飞翔......

作家黄蓓佳带着读者往深处走往主人公的内心里走,当下儿童生活的复杂和丰富性,淋漓呈现。

我从这本书中体会到了友谊的力量,它给人幻想的空间,我爱这本书,爱到爱不释手,爱到百读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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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们,你们看到这篇文章的标题时,是否认为它是一所学校呢?不是的,《麦克唐纳学校》是加拿大幽默儿童小说。

今年暑假我和妈妈去图书馆还书,我比较爱看科普类的图书,妈妈说我可以尝试着看一些外国的儿童文学书,了解了解外国的小朋友成长的过程和思想。我想也是哦,生活在同一片蓝天,同一个星球上,外国的小朋友的校园生活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从外国文学书架上找,咦!找到一本《麦克唐纳学校》。我就顺便拿起来翻看,看着看着,我被这本书吸引住了。

这本书是加拿大的一位初中三年级的大哥哥在他的田径老师的指导下写的一本校园小说。《麦克唐纳学校》是一个崭新的世界,当时的`社会背景,校园环境,教学设备,师生关系……一切都与我们的生活如此不同。文中的两个小主人公在学校制造各种麻烦,给校长添乱,违反校园纪律,他们的恶作剧令人捧腹大笑。

书中的主人公布鲁诺和布茨的恶作剧让我看了哈哈大笑,虽然他们看似整天调皮捣蛋,但是经常被老谋深算的“鱼儿”校长修理。但依然是一股正能量——通过抗议来释放学习压力,丢弃学习烦恼,建造快乐校园生活。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麦克唐纳学校》是我的理想世界,读了这本书就像是交了一个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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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我曾得这个比喻非常亲切。

记得四五岁的时候,我就和书交上了朋友。那时,妈妈常常给我买识字书看,后来,妈妈就和我买了一本《西游记》,妈妈刚拿回来,我和哥哥就开始抢着看,由于那时的我还在上幼儿园,所以认识的字不多。不过,我一看到不会的字,便会去问妈妈。

等我上了一年级,学会了查字典,我认识的自己就渐渐多了起来,读的书也越来越广泛。童话、小说也成了我书柜的朋友。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但当时我没有听见,因为我在看书。后来,妈妈又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书虫”。但我并不在意,因为书让我领略了人世真谛学到了许多知识,增加了生活乐趣。

书是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个流光溢彩的画卷。他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至终地陪我去攀登知识的高峰;他让我看到了社会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进化;他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句号,他会成为我的良师益友,会陪着我成长,越来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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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书海中,《小公主》如翩翩飞舞的蝴蝶。它飞过千山万水,飞过江河湖海,最终落在了我的心上。

《小公主》是我喜爱的一本书,里面描写了一个叫莎拉的女孩遭受家庭变故、父亲去世的打击后仍然用微笑面对生活。尽管恶毒的校长虐待她,可是她凭着自己的坚强,勇敢面对这一切。最后找到了父亲的朋友,重新拥有了巨额财富和幸福的生活。

我想,我是没有勇气面对困厄的。但是,拥有爱心、友善、欢乐和坚强的莎拉用她的经历告诉我:要相信生活,风雨之后的阳光格外明媚。

我深深的佩服莎拉。因为她在贫穷时仍将别人送她的7个小小面包,送给了6个街边可怜的小乞儿,还尽量地帮学校中的孩子洛蒂安抚情绪。尽管校长不给她饭吃,可她还是将口袋中的面包屑喂给窗边的小鸟和饥饿的老鼠。如果是我,是做不到这些的。莎拉在贫穷时仍是个公主,不是因为她的钱,而是因为她的所有品质让人坚信:她的确是个公主。

莎拉更让我反思:我在家中就是个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没有受过挫折,一面对逆境就会哇哇大哭,将责任和问题推给别人。莎拉让我明白:面对困境,要勇敢;面对问题,要解决;面对别人,要友善;面对生活,要微笑!

我带着心上那只蝴蝶——《小公主》,走过独木桥,渐渐走向了那阳光大道。我知道,在我迷茫时,心中永远有那只蝴蝶为我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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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书是一对翅膀,有人说,书是一杯美酒,有人说,书是一位老师。我认为,书是一本让你成长的宝典。

啪。响亮的耳光打在他脸上,火辣辣的,原来是同伴打了他。只见他拿起树枝在沙子上写着:今天我被同伴打了。一阵风吹来沙字就无隐无踪。

漫天风沙,他掏出水袋,一滴水也没有了,同伴递给他自己的水。他拿出刀子在石头是刻上:伙伴给我水。同伴问他为什么,他说朋友好要记着,朋友的坏要忘掉

是啊,我就是这样认为的,可是我太小肚鸡肠了,朋友的坏,朋友的不好,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当我读了它以后我和小雅相处得十分融洽(在之前,我们几乎天天吵架,而且每次哭的都是我)现在想起以前就惭愧。

大家成为同学都是缘分,我们这六年要好好珍惜,时光如水,为什么我们不能让这水清澈一点,纯净一点,甘甜一点呢?

我们离婚!

离婚,又是离婚,为什么大人一吵架就要说离婚,这让我想到自己的父母,他们吵架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就像两个食物链顶端的猛兽在争吵,我却是被抢夺的食物。

伴随着书页的沙沙声,我不禁泪如雨下。

这本书让我哭,让我在哭中成长,它就是《影响孩子一生的101个成长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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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每天都陪伴在我身边,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知识和乐趣,教会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它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丹麦著名的童话大师安徒生所写,书中有许多我们大家熟悉的童话故事,比如《海的女儿》、《卖火柴的小女孩》等,这些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

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故事是《海的女儿》,它讲述了一位美人鱼公主救了掉在海里的王子,为了能见到王子,美人鱼让巫婆割下了自己的舌头,变成了哑巴,尾巴变成了人腿,她走路时就像在刀尖上走一样,仿佛血都要流出来。可是,王子并没有和她结婚,在王子新婚第一天早晨,美人鱼公主变成了泡沫。美人鱼公主那么勇敢,那么善良,为了所爱的人能幸福地生活,宁愿牺牲自己,让我非常感动……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幸福,有爸爸、妈妈的百般呵护,有老师的辛勤培育,有同学朋友们的关心爱护,我们更应该珍惜这一切,好好学习!

《安徒生童话》——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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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书,可以成为我们的朋友,而我的“朋友”就是这本书——《能闻出孩子味儿的乌龟》。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因为书里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我的心坎上。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

一听书的名字就让我们知道了,这是一本童话系列的书。这本书的内容是一只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乌龟,只要能有孩子味儿,它就永远也不会老。同学们一定会问:“这‘孩子味儿’是什么呢?”就让我来慢慢讲解吧!

这故事里面有四个调皮的男孩子,其中一个叫——马小跳。他是一个非常有童心的孩子,现在同学们知道了吧!这个“孩子味”就是指非常有童心的意思。

现在同学们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现在就开始讲一讲书的含义吧!现在,大人们都自作主张,不给孩子们一个自己的空间,让孩子去补习班,让孩子去学习那些五花八门的东西……一点也不去了解一下孩子自己的“心声”,就连写祝福语的时候,都是写一些学习进步……而不是每天快乐、幸福。

说到快乐,现在的孩子已经离这个词很远很远,却距离学习这个词,被逼得很近很近。这两个词,都可以被誉为“反义词”了。也就是说,那只绿色乌龟,已经很难寻找到……不!是搜索到有“孩子味儿”的儿童。

所以,为什么前面我说这本书里每一句都说到了我的心坎儿上的原因。大人们呀!给孩子一个自己的空间,不要让他们与“学习”这两个字紧紧地绑在一起,给我们一点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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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杨红樱的《笑猫日记》中的《永远的西瓜小丑》,是《孩子们的秘密乐园》的后续故事,讲的是一个小丑和一群孩子们的故事。

西瓜小丑是很喜欢孩子们。为他们表演了各种各样的节目,每周都换着样。神奇的绿毛龟让那里成为了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西瓜小丑已经非常受孩子们的欢迎了,可是马戏团的人们又商量着怎么对付西瓜小丑了,并设下了一个又一个的陷阱。最终,他们把西瓜小丑告上了法庭,并将他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他们用神秘的牛皮纸信封让法官做出了荒唐的判决:西瓜小丑犯有勾魂罪和偷心罪,从此不得从事马戏表演,不得生活在有孩子的地方。并不由分说地把孩子们抓进帐篷里去看他们的表演

可是坏人终究会失败的,法力无边的绿毛龟用他那无边的法力开通了一条通道,让西瓜小丑又可以给孩子们表演节目了。最后,马戏团的人灰溜溜的逃走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虽然有些人恨他,将他关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上,可是,偏偏有一条爱的通道,让他和孩子们心灵相通。西瓜小丑是我学习的榜样,学习他那勇敢、热情、执着和善于帮助别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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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阅读过很多书籍,有文学类、惊悚类、幻想类等,它能带我们在文字、书的海洋中遨游。书就像一把把“金钥匙”为我们揭开一道道“难题锁”,去探索、去发现、去寻找文字的奥秘。

我也是一位“小书童”,在读了那么多的书中,有一本是我的最爱,那就是—《实用文摘》。《实用文摘》小学版将小学生应该掌握的内容都收入囊中,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幽默、风趣及名人哲理的故事,更有一些等待人们探索的奇怪生物与事物。这些内容、知识,能不把我这个“小书童”深深迷住吗?

我最喜欢《实用文摘》里的科学未解之谜,最有趣的是百慕大三角。百慕大三角也叫做“魔鬼大三角”,它是一片令海员和飞行员最提心吊胆的呈三角形的海域,从1945年以来,已经有上百架飞机和20余艘航船在这片海域失事或失踪了,百慕大三角从此扬名世界。百慕大三角是不甘寂寞的,1951年10月,有一艘巴西的军舰经过百慕大三角海域,向西南方向航行。这艘军航的命运更为离奇,就在一瞬间,整搜军舰和水兵竟然一起消失了。很显然,百慕大三角已经成为人们闻之色变的“魔鬼之地”。

《实用文摘》这本书不但充实了我的课余生活,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乐趣,还使我增长了知识、拓展了视野。现在我才明白古人为何发出“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感叹。我愿一直徜徉在书的世界里,沉浸在书香的熏陶中,感受着它的气息,铺就我的成才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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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们的朋友;书,是我们的老师;书,是我们人生的导航员;书,是我们的亲人......多读书,对我们的身心有益,大家都有一本自己最喜爱的书,喜爱的甚至看上十几遍也看不腻。我也有一本这么喜爱的书,它的名字就叫《红豺》。

有人问过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这本书?”我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它让我感动。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火烧云的母豺,它的三只宝贝幼豺惨遭大花母狼的咬杀。后来,大花母狼被捕兽夹夹住,奄奄一息,火烧云成功杀死了大花母狼的一只幼狼,由于没有了捕猎冲动,它便放过了另一只幼豺,取名为甜点心,到肚子饿时再吃掉它。可小狼崽憨态可掬的模样,让火烧云心软了,不舍得伤害它,火烧云甚至为了它放弃了自己的“白马王子”,痛失自己的前腿,最后,火烧云为了甜点心,与猎狗殊死搏杀,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本书深深的打动了我,这跨越种族的母爱之歌,是多么伟大!我对它的写法也很赞赏,它生动的描写了动物的形象,神态、语言、动作、心理,写得有声有色,对我的作文也有很大的帮助!我看了这本书后,越来越喜欢看书,童话、古典、传奇等等,我都照收不误。因为我觉得,读着书,就像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就像置身与一种奇妙的境界,就像在观赏着美丽的风景。

喜欢一本书,不需要那么多为什么,你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只要自己开心就好。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豺》。那么,你们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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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上完了林海英写的《冬阳·童年·骆驼队》那一课,其实,我们以前也学过林海英的《窃读记》,便叫我们买林海英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我就叫妈妈买,妈妈就在网上下了订单。

过了三四天,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的从爸爸手中抢过来,就跑到楼上看书去。我第一次拿到书时,心里满怀激动,不知道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手中,就像手中拿着宝贝一样,轻拿轻放,我左看看,右看看,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书一样。我迫不及待地用小刀轻轻的划开包装皮,书的封面写着《南城旧事》和作者林海英。

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我看了一页又一页,狼吞虎咽的。因为看的太痴迷,就忘记了吃饭。不管妈妈叫了多少次,我就像聋子一样听不见。妈妈推开我的房门,像母狮子一样吼叫:“吃饭了”,我被妈妈的“狮子吼”给吓了一跳,放下书,赶紧去吃饭,表面上,我在吃饭,其实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那本书里的精彩段落。晚上睡觉时,我就偷偷地爬起来看书。过了许久,妈妈看见我房门的灯没有关,便打开房门,一看我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这本书里,小英子学骆驼咀嚼的事,虽然作者说他是傻事,可我觉得这是作者童年生活的童真,童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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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书桌架上,放着许多书。让我百读不厌的是鞠萍姐姐主编的<<名人故事卷>>这本书,书中讲述许许多多的名人和英雄小时候的故事。他们的感人故事一直激励着我。

书中有一段讲的是,求学上进的陈寿的故事。他是<<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天资聪明,勤学好问,十几岁就把家中的藏书全部读完,他告别父母,经过十多天辛苦跋涉,独自来西充县城去求学,但先生考虑他年龄太小不想留他,可陈寿坚持留下来学习。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灯光下刻苦功读,天刚蒙蒙亮,他又爬到山坡上读书,从此先生更加细心指导陈寿。苦读五年后,他已经成为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青年,最后完成了伟大的历史著作《三国志》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增添了新的一页。

书中还有许多扣人心弦,闪烁着智慧和真理的故事,比如:包公扔砚台、张良甘为老人拾鞋、鲁班学艺……使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人应当为什么而活着;人要有志气和骨气;人不必为一点过失背上包袱,也不必为一点挫折垂头丧气。

人生道路漫长,认识自己,磨炼自己,鞭策自己,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这本书将是我人生求索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