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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横琴新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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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属于义务教育的一部分,通常由小学六年级合格毕业后升入。小学升入初中的政策由区县级教育委员会划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珠海横琴新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珠海横琴新区公办初中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

须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

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横琴新区户籍类学生

2、横琴新区内符合我省、市、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3、监护人在横琴新区工作或居住的珠海市非横琴新区户籍学生。

4、达到2020年积分入学横琴新区分数线的学生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申请随班就读且符合横琴新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的,可安排横琴新区学校学位;不能到校就读的横琴新区户籍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统筹安排学校建立学籍和送教上门。

(三)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珠海横琴新区公办初中招生流程

(一)录入报名信息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网上操作指引,按照申请类别,对应填写报读学校及个人信息、家长信息、房产信息、政策性照顾信息、积分项目信息等,点击保存并成功上传。

(二)提交纸质材料

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学生,需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区社会事务局招生服务窗口。

(三)数据审核

区教育主管部门分类汇总报名数据后,统一提交公安、卫计、房产登记中心、人社等部门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以上核查数据以报名结束日期前持有的信息为准。

(四)公示户籍学生审核名单(6月24日—6月29日)

公示符合户籍类学生资格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提交补充材料到招生窗口提出复核申请。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户籍类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资料按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五)公布横琴户籍学生录取名单

7月1日公布横琴户籍学生录取名单。

(六)积分入学分值核查

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核查分值结果,如对自身核查结果有异议的,提交补充材料到招生窗口提出复核申请。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复核的学生,视作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其资料按原核查结果为准,不再变更。

(七)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

(八)公示其他类别学生录取名单

8月14日在横琴新区门户网站公布其他类别学生录取名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区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九)已录取学生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已录取的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现场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学校发放学位安排通知书。复核不一致的,不予注册。

(十)阳光分班,注册学籍

录取新生家长凭学校发放的学位安排通知书到录取学校进行阳光分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