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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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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动合同法考勤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法考勤制度

劳动合同法考勤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考勤管理,促使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职能部门。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全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对公司所有员工的'基本要求。

4.2 各部门必须统一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

4.3 在工作时间内须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坚持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4.4 各部门考勤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记录要公开,考勤记录与请假单要相符。

4.5 各部门的考勤员必须每天认真负责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视其情节给考勤员和有关领导予以经济处罚。考勤记录要如实反映员工出勤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考勤登记表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更改人必须在更改处盖章,并简要说明其情况。

4.6 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考勤制度,重视考勤管理,支持考勤员工作。对遵守纪律好,出勤率高,完成任务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违纪的员工要按有关规定给予惩处。

4.7 部门每月的考勤表应由考勤员及部门领导签字后,在次月1日前交送综合管理部。

4.8 各部门除上交考勤表外,还需将每月考勤表电子文件通过微机传送至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总、统计,审核全公司职工考勤,分析和填报员工出勤率情况。(如以后的办公系统可实行在网上审批签字后,则可以不上交考勤表,直接在网上传送。)

4.9 员工请假(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公假、年休假等)应说明理由,填写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各部门副职请假,须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一周以上要经总经理批准;正职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请假,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4.10 请假期满,回公司上班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逾期不能返回者,需提前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办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4.11 员工上班时间外出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

4.12 员工加班的有关规定

4.12.1 各部门应尽量安排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各项生产和工作任务。一般情况不允许安排加班。除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外,部门人员单加班的需要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办理,中层干部的加班由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来不及事前提出申请的,需事后补申请。(加班申请单格式见附件)

4.12.2 加班时间以小时计,累计加班满8小时计算为1个工作日。工作日的加班每天不得超过4小时。工作日加班不计加班工资,可计为补休。原则上补休不准累计,必须在月内安排调休,如工作需要可适当累计,由部门进行调整。

4.12.3 员工因公外出期间,自行调节工作和休息时间,公出期间不计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4.12.4 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如因公外出正常计加班,但每天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4.12.5 员工根据领导安排参加各类学习或其它非生产活动期间,不计算加班时间。

劳动合同法考勤制度2

一、所各单位必须加强考勤管理和计核,对员工上班时间及休假、病假、事假应作祥细记载。

1、机关人员考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车间人员考勤由车间主任负责记录,营销组长负责记录各组考勤,

2、考勤由各单位记录后,于每月19日送到所办公室,所领导可对职工出勤进行监督,如考勤不实,扣罚各单位负责人50元,不实考勤作废。考勤交齐后,每月20日所领导审核考勤,签字后交至财务室计算工资。

二、员工休假结束后,应按程序主事假、病假,事病假手续必须由所长批准后方可生效。

1、员工请事假,只限于本人有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及与本人家中有不可抗拒的自然情况(指婚、丧、自然灾害),可根据规定给足以内事假。

2、病假必须持医生诊断证明请假,其他假期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

3、病假应扣病假工资,在医疗期内按(岗位工资÷21.5×10%×实际天数扣除),超过医疗期的按岗位工资50%扣除。事假每天按(岗位工资÷20.92×实际天数扣除),旷工扣除全部工资待遇(基础工资+岗位工资÷21.5×实际天数×200%)。

三、所领导应定期对各单位的考勤和请假手续进行检查,凡有弄虚作假,不履行手续者,扣发各单位负责人岗位工资100元。各单位负责人不按期将考勤送交所办公室,影响当月工资发放的,扣发各单位负责人岗位工资50元,该单位人员工资暂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