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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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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1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1000字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1

世界上的文学家有很多,但是能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却并不多。众所周知,这些个可以荣登全世界认可的作者肯定有着更突出的,举世瞩目的文学成就。读他们的作品,我们可以收获无与伦比的精神享受。感受他们文字中的精妙绝伦,感叹他们文学造诣上的登峰造极,更感叹他们那妙笔生花般的创作。

很是幸运地我在2012年的年底收获了手头这套由新星出版社隆重推出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典藏书系。收集这系列丛书不外乎两个目的。一个是为了精彩作品收藏,另一个则是陶冶情操,丰富自己的阅读面。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是我这套系列作品中选择阅读的第二个作品。事实上时的我早就对这个故事大致情节有所了解,因为它是众多我儿时接触的童话故事中超级印象深刻的童话故事。而此时此刻在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推出中它居然也罗列其中,可见这本作品的卓越文学成就。身份已经从孩子转换为了成人,我更是在读这部经典的童话故事中采撷到了以往并未领略到的精彩和特色。深入地阅读,更加深着我对《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认知。书中的语言描述,人物塑造,故事情节设计,场景设置等等方面都是那样地有着独特的味道。也难怪乎它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厚厚的上下两册译本几乎涵盖了故事原本的那份原汁原味。没有删减,没有绘图,有的只是一个最为直截了当的作者当年的文字描述。很是吸引书外的读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跟随着那些个仿佛跳跃的文字精灵共同踏上了骑鹅旅行记的奇遇记。

故事的内容围绕着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由于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小人。随后更发生了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男孩骑着自家的大白鹅,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尽管路途遥远,艰难重重,但是他却在这段独特的行程中增长见识,结识朋友,锻炼意志,学会坚强和勇敢。书外的读者很是可疑发现书中那众多的集结入文艺性、知识性、科学性等各个方面的教育知识点。小小的童话故事中浓缩着诸多精彩的内容精华,汇聚了自然风光、地理环境、文化历史以及动植物习性更以最为生动,形象,有趣的文字穿插入童话之中。孩子们更可以在这个童话故事中一同跟随着男孩插上想象的翅膀共同去旅行。了解世间的美妙,认知文化历史,更学习如何成为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为我们揭开了一段关于奇妙旅行的文字篇章。引领着孩子们进入一个梦幻般的童话王国,学习知识,提升认知,更争做一个成功,善良,勇敢和坚强的个体;同时也引领着成年人们共同踏上时光的隧道回到自己童年,追寻当年的足迹,感知人世间的美好。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2

最近,在这暑假的大好时光里,我读了一本以活泼明媚的笔触来写的一首自然交响诗。它不仅有优美的风格,还生动地讲述了男孩尼尔斯跟随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塞尔玛·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为她的一部大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特有的高贵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以及优美而愉悦的风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怀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奖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作家。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讲了———从前有这么一个男孩,他十四岁左右,长着一头像亚麻一样的淡黄色头发。他最喜欢睡觉和吃饭,其次是很爱调皮捣蛋。在一个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训言的时候,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儿。正巧,大雄鹅莫顿要跟随从大雪山来的阿卡的雁群一起到北方的拉普兰,大拇指便骑在雄鹅莫顿身上,一起飞往拉普兰。期间,他们经历了许多奇妙的事情与各种奇遇……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小灰雁邓芬。因为在《骑鹅旅行记》,她是一只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可爱小鸟,长着一身金光灿烂的`柔软绒毛和光滑闪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纯洁,从不把人往坏处想。也因为小灰雁邓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两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没有和两个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邓芬的这些良好品行,我们应该多多学习。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想:尼尔斯为什么能够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变成一个爱护小动物的好孩子呢?这都是因为这次旅行唤醒了他心底那颗爱的种子。以前的他经常扯公鸡的鸡冠、拉猫的尾巴、用脚踢母鸡、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灵把他变小了之后,他一直在帮助动物们。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应该像尼尔斯一样保护、关爱小动物,要不然,在动物灭绝的时候,人类也会跟着一起灭亡。还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邓芬的两个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样用心险恶。她们利用邓芬的心思纯洁,骗她说雄鹅莫顿是乌鸦变的,采来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诱骗邓芬使雄鹅莫顿吃下去,毒死他。后来,又让雄鹅莫顿和苍鹰搏斗,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顿!而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只不过就是不想让邓芬有了这么一个英俊无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后过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险恶之人,以后都不会有好下场。

读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后,我多么希望我也能变成一个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邀游各地,经历各种令人遐想连篇的奇遇。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读后感3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作者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她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这本书是她的代表作。故事讲的是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名叫尼尔斯。他有很多缺点:不喜欢读书,十分顽皮,经常捉弄家里的小动物。一天,他趁爸爸妈妈去教堂做礼拜,溜到农场玩耍,看到一个还没巴掌高的小精灵,他用捕虫网逮住了它,结果被小精灵变成了和它一样大的小人儿,还能通兽语。他四处寻找小精灵,想求它把自己变回去,结果怎么也找不到小精灵。这时,尼尔斯看到家里的雄鹅莫顿准备跟随大雁去旅行,他想阻止莫顿飞走,结果由于意外被雄鹅带到了天空,跟随大雁一起开始了旅行。

沿途,他们认识了好些小动物,也遇到了很多危险,尼尔斯用自己的智慧勇敢救了很多小动物。这些故事精彩纷呈,看得我简直入迷了,连妈妈叫我吃饭都没听见。其中我感受最深的是“深夜遇险”——大雁们脱险的故事。大雁们停在草地上,领头大雁阿卡去探路,不幸遇上了狐狸斯密尔,狐狸飞快地扑了上去,掐断了它的翅膀,尼尔斯勇敢地抱住了狐狸的尾巴,用随身带的小刀狠狠扎了它的屁股,狐狸痛的丢掉了大雁,大雁趁机飞走了。尼尔斯和狐狸兜起圈子,爬上了树,狐狸在树下等着尼尔斯想抓住他,等着等着呢,狐狸睡着了,雄鹅莫顿救走了尼尔斯。大雁们对尼尔斯感激不尽,从此他和大雁们成了好朋友。

有一章——“新来的看门狗”也很有趣。狐狸斯密尔想捉一只母天鹅做晚餐,尼尔斯一边大喊提醒天鹅,一边将狐狸引到了狗窝前。气急败坏的狐狸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忘记了狗的存在,被蹿出来的狗叼到了狗窝里。他呀,只好乖乖的做了一只“看门狗”。哈!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还有“鹤之舞表演大会”、“小灰雁”,“瑟姆兰花园”等也描写的非常精彩。看着看着,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那一幅幅优美的风景,耳边仿佛听到了鸟儿们悦耳的鸣叫……

在惊险又快乐的旅行中,尼尔斯学会了用爱心帮助别人,不再捉弄小动物。最后,当尼尔斯知道妈妈因为日夜思念自己病倒了,人变得消瘦憔悴,决定回到家里。他变回了原来的大小,而且成了一个善良有爱心的小男孩。

这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书,不仅让我收获了许多快乐,了解了瑞典的历史和地理知识,同时给了我很多启迪:要做一个有爱心、勇敢,智慧的孩子。每个人都要爱护动物,与之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越来越美好。特别是——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快乐还是孤单,家都是最温暖的地方,我觉得和爸爸、妈妈,弟弟在一起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