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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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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内宣传推介扬中,进一步提高扬中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扬中市文联、市新闻中心、市发展促进会联合举办“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2015“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一、征文要求

征文内容反映扬中经济发展之美、城市建设之美、人文风貌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江鲜美食之美等题材均可。

征文体裁包括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1.作者寄送或发送作品时,请详细注明投稿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2.书面邮寄须于2015年4月30日前挂号寄送(信封左下角请标明“‘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投稿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江苏省扬中市中电大道8号扬中市文联,邮编:212200,收件人:于婧;咨询电话:0511-*******。

3.可发送电子邮件投稿,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美在扬中’全国征文大赛”)。

 四、奖项设置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专家在应征作品中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5000元(税前)、2000元(税前)、1000元(税前)、500元。

 五、其他事项

1.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经发表,如侵犯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承担侵权责任,征集稿件均不退稿。

2.评奖结果将在《扬中日报》等媒体公布,同时,主办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作者。如作者未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3.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出版及宣传权,所有参赛者应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4.大赛主办方拥有对本次征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扬中市文联

  扬中市新闻中心

  扬中市发展促进会

  201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