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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古村落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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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自西晋太康元年建县,有着1700多年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许家山、龙宫、清潭、西岙、力洋、东岙、梅枝田先后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加上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前童,古村落群资源丰富。今年宁海又被评为中国古村落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为了更好地保护古村落,留住乡愁,特举办“宁海古村落摄影作品展”,现将征稿启事通知如下:

宁海古村落摄影作品展征稿启事

主办单位:宁海县文联

承办单位:宁海县摄影家协会、宁海县潘天寿艺术中心

一、活动时间:截止2016年10月28日(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 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4名 奖金15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6名 奖金800元,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 奖金500元,颁发证书

入展若干名 奖金200元,颁发证书

备注:一、二、三等奖获奖者不得重复,个人所得税由作者缴纳。

三、参赛须知:

1、作品题材:必须是宁海古村落为创作题材,而且要标注哪个村落,取景可以是村落全景,院落弄堂,青砖乌瓦,小桥流水等古村落元素。

2、作品要求:本次比赛收电子稿或邮寄,电子稿边长为1000像素,邮寄作品印成10寸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幅—8幅),数量不限。投稿时请在作品中注明标题、村落名称、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本次比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等技术处理)。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用,不退稿,对于获奖的摄影作品,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最长边不低于3500像素、品质达5mb以上的原作品电子文件或作品原底,逾期不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投稿作品的作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

5、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广告等用途,不另付稿费。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6、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7、凡获奖、入展作者,作为加入县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投稿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齐丽丽 65554605

投稿邮箱:

邮寄地址:宁海跃龙街道北斗北路110号(宁海县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