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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关于花样南宁旅游摄影大赛启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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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打造花样南宁的决定,展示花样南宁旅游风采,塑造花样南宁旅游新形象,提升南宁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推动旅游业成为南宁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5年4月15日起举办2015“花样南宁”旅游摄影大赛,通过参赛者在现场拍摄的图片,向市民和游客介绍“花样南宁”美丽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历史文化、民族风情、城市面貌等,体现花样南宁的生机和活力,记录和展示花样南宁“四季有花、处处有花”的'生态宜居之城风采,展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亲水、亲绿、宜商、宜居的花样南宁、花样景区和花样生活。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上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南宁日报社 上林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作品征集

1.本次大赛征稿周期为:2015年4月16日—5月4日

2.投稿方式:发送参赛作品至南宁日报社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参赛细则

1.作品征集范围:凡是南宁市辖区范围内的自然风光、环境生态、城市风貌、民俗风情、节庆活动,体现花样南宁的生机和活力,记录和展示花样南宁“四季有花、处处有花”的生态宜居之城风采,展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亲水、亲绿、宜商、宜居的花样南宁、花样景区和花样生活的摄影作品均可参赛。

2.奖项设置

一等奖(自然风光类、城市风貌类、民俗风情类)每类各1幅作品,每幅奖金3000元。

二等奖(自然风光类、城市风貌类、民俗风情类)每类各2幅作品,每幅奖金2000元。

三等奖(自然风光类、城市风貌类、民俗风情类)每类各3幅作品,每幅奖金1000元。

优秀奖82幅作品,每幅奖金200元。

共100幅获奖作品。

3.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2014—2015年期间在南宁市范围内(含所辖各县、区)拍摄的,反映花样南宁人文、风光、风情、名胜古迹和旅游节庆等内容的照片。

(2)参赛作品拍摄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胶片、数码均可;谢绝电脑合成作品,数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及裁剪等适当调整。

(3)参赛作品均为数码相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能低于5M,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15幅,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按顺序说明。投稿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

(4)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所有提交照片一律不退。

4.权责声明

(1)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作者,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如出现剽窃等侵权行为,大赛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侵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主办单位有权使用所有获奖作品,不另付稿酬。

(3)若参赛作品内容涉及艺术、电影、文字、图案或肖像等,参赛者必须在提交作品前即已获得合法使用权或许可。

(4)参赛者若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已获得的奖项并要求返还奖品、奖金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民事责任,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5)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一经递交,将视为同意执行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主办单位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用。

(7)本次大赛的评委谢绝参加比赛。

(8)本次大赛截稿日期为:2015年5月4日。

四、作品评选(2015年5月5日-12日)

1.评审会由7名专家构成进行评选。

2.评选过程

(1)初评:首先由评委筛选出150幅作品入围;

(2)复评:在150幅入围作品中筛选100幅进入终评;

(3)终评:从100幅作品中筛选18幅,对入选的18幅作品进行打分,依此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作品;其余82幅作品即为优秀奖。

五、获奖公告(2015年5月14日)

通过区、市主要媒体及相关网站公布获奖名单。

六、颁奖

1.颁奖

在2015年5月19日举行的2015年中国旅游日南宁主会场暨上林生态养生节启动仪式上进行颁奖。

时间:2015年5月19日

地点:(具体待定)

2.旅游摄影展

A.室外展

颁奖仪式后,所有获奖作品在2015年中国旅游日南宁主会场暨上林生态养生节启动仪式现场向公众免费展出3天。

时间:2015年5月19日-21日

地点:(具体待定)

采用标准展架,环绕排列,为观展人群留出足够空间。

B.网络展

在南宁微信、微博、南宁旅游信息网上开辟专版,用于获奖作品的展示。

3.获奖作品图册

评奖结束后将制作《2015“花样南宁”旅游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精美画册1000本,收录所有入围参赛作品,制作规格大气、简约,装帧精美、时尚。

咨询方式:

南宁日报社(联系人:*** 电话:*******)

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系人:*** 电话:*******)

  南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