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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子建散文(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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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接触散文吧?散文的宗旨是文笔一定要优美,文章一定要流畅。“形散而神不散”。什么样的散文才是真正的好散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迟子建散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迟子建散文(精选8篇)

迟子建散文 篇1

在北方,一年的开始和结束都是在寒冷时刻,让人觉得新年是打着响亮的喷嚏登场的,又是带着受了风寒的咳嗽声离去的。但在这喷嚏和咳嗽声之间,还是夹杂着春风温柔的吟唱,夹杂着夏雨滋润万物的淅沥之音和秋日田野上农人们收获的笑声。

故乡是我每年必须要住一段时日的地方。在那里,生活因寂静、单纯而显得格外有韵致。八月,我回到那里。每天早晨,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拉开窗帘,打开窗,看青山,呼吸着从山野间吹拂来的清新空气。吃过早饭,我一边喝茶一边写作,或者看书。累了的时候,随便靠在哪里都可以打个盹,养养神。大约是心里松弛的缘故吧,我在故乡很少失眠。每日黄昏,我会准时去妈妈那里吃晚饭。我怕狗,而小城街上游荡着的威猛的狗很多,所以我走在路上的时候,手中往往要攥块石头。妈妈知道我怕狗,常常在这个时刻来接我回家。家中的菜园到了这时节就是一个蔬菜超市,生有妖娆花纹的油豆角、水晶一样透明的鸡心柿子、紫莹莹的茄子、油绿的芹菜、细嫩的西葫芦、泛着蜡一样光泽的尖椒,全都到了成熟期,不过这些绿色蔬菜只是晚餐桌上的配角,主角呢,是农人们自己宰杀的猪,是刚从河里打捞上来的野生的鱼类。这样的晚餐,又怎能不让人对生活顿生感念之情呢?吃过晚饭,天快黑了,我也许会在花圃上剪上几枝花:粉色的地瓜花、金黄色的步步高或是白色的扫帚梅,带回我的居室,把它们插入瓶中,摆在书桌上。夜深了,我进入了梦乡,可来自家园的鲜花却亮堂地怒放着,仿佛想把黑夜照亮。

如果不是因为十月份要赴港,我一定要在故乡住到飞雪来临时。

在香港,我每天晚上跟妈妈通个电话。她一跟我说故乡下雪的时候,我就向她炫耀香港的扶桑、杜鹃开得多么鲜艳,树多么绿,等等。但时间久了,尤其进入十一月份之后,我忽然对香港的绿感到疲乏了,那不凋的绿看上去是那么苍凉、陈旧!我想念雪花,想念寒冷了。有一天参加一个座谈,当被问起对香港的印象时,我说我可怜这里的“绿”,我喜欢故乡四季分明的气候,想念寒冷。他们一定在想:寒冷有什么好想念的?而他们又怎能知道,寒冷也是一种温暖啊!

十一月上旬,我从香港赴京参加作代会,会后返回哈尔滨。当我终于迎来了对我而言的第一场雪时,兴奋极了。我下楼,在飞雪中走了一个小时。能够回到冬天,回到寒冷中,真好。

年底,我收到了一份沉甸甸的礼物,是艾芜先生的儿子汪继湘先生和儿媳王莎女士为我签名寄来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南行记》和《艾芜选集》,他们知道我喜欢先生的书,特意在书的扉页盖了一枚艾芜先生未出名时的“汤道耕印”的木头印章。这枚小小的印章,像一扇落满晚霞的窗,看上去是那么灿烂。王莎女士说,新近出版的艾芜先生的两本书,他们都没有要稿费,只是委托新华书店发行,这让我感慨万千。在我们这个时代,那些垃圾一样的作品,通过炒作等手段,可以获得极大的发行量,而艾芜先生这样具有深厚文学品质的大家作品,却遭到冷落。这真是个让人心凉的时代!不过,只要艾芜先生的作品存在,哪怕它处于“寒冷”一隅,也让人觉得亲切。这样的“寒冷”,又怎能不是一种温暖呢!

迟子建散文 篇2

去前夏天,我给家里接上网线后,第一件事,就是请单位的同事,帮我申请了一个免费邮箱。我写的第一封信,是给聂华苓老师的。在此之前,因为我不上网,几乎每隔半个月,她就要从美国打来电话,关切地询问近况。

那天晚上我把信发出去后,有点忐忑不安的,心想鼠标只那么轻轻一点,信就会长着翅膀翻山越海吗?

清晨起来,我奔向电脑,查看是否有回音。天啊,信箱里果然有聂老师的回信,她的第一句话是:“你也终于用网络了,太好了!”

没花一分钱,一封到美国的信,瞬间就抵达了,这使我觉得网络就是个魔术师,神通广大。

未上网前,我写好了稿子,若是短的,便在电脑上打印出来,去邮局寄掉。若是长的,就拷在软盘里,寄盘。我还记得,2005年我在青岛修改完长篇《额尔古纳河右岸》,寄给《收获》杂志的,就是一块薄饼似的软盘。

去邮局,是我最快乐的时光。寄完稿,我就顺路逛商场、副食店、花店、音像店或是点心铺子。有的时候懒得做饭了,就赶到饭时出门,找家餐馆,舒舒服服地吃上一顿。

上网后,无论是长稿短稿,都可以用伊妹儿发出了。报纸的采访,往往需要配发作者照片。以往我会寄上一张照片,并在后面标记上“用后请奉还”,麻烦得很。现在呢,请人把照片扫描了一些,放在自己的图片库里,哪里需要,就选一张把它派发到哪里,非常便捷。而且,新书出版前,你可以事先看到美编设计的封面,有不满意的,能够及时沟通和修正。而从前,出版社因为我不上网,让我看封面时,只得出一份打样,特快专递过来。

二十多年前,我师范毕业,分配到故乡的山村学校教书。因为爱好写作,常有投稿,所以每天最盼望的,就是邮差的到来。那个邮差姓田,是个热心人,很善良。由于他是个歪脖子,头总是拧向一侧,他骑着墨绿的邮车行进在山间公路时,我常担心他会因为看不到正前方,而被迎面驶来的汽车撞上。从县城到我们山村,十来公里的路吧,他通常是上午九点多钟到。如果我的语文课恰好在第一节上完了,我便会在路口迎他。如果有我的信,他就会从自行车下来,从邮袋中取出信,递给我。如果那信薄薄的,他就笑着,以为我收到了用稿通知;如果是厚厚一沓,他大概猜测到那是退稿,同情地看着我,尴尬地笑笑,好像责备自己不该把坏消息带给我。我觉得这个邮差了不起,他不看大家都看的路,却依然走得稳稳当当的,从无闪失,说明眼前的那条路,他已熟稔于心。走上它时,只需轻轻一瞥,就能畅通无阻。能够在大路上用目光“别开蹊径”,去瞭望别人不曾看到的“旁逸斜出”的美景,真乃神人啊!

有了网络,像田师傅这样的山村邮差,会渐渐失业了。我们的信件,在几秒钟内,不需辗转,就可以走遍世界。网络中有一个看不见的邮差,可以二十四小时为我们服务,随时准备出发。虽然是方便到家了,可有的时候,我还是怀念去邮局寄稿的日子。因为在返回的路上,你若买了点心,就可以边走边品尝;买了书,走累了,完全可以坐在街心花园的长椅上,先睹为快;而若买了花,又逢了雨,那束花,无疑就有了露珠。

迟子建散文 篇3

我对香港美食的记忆,不是尖沙咀酒楼中的生猛海鲜,亦不是铜锣湾烧味店里被熏制得流蜜似的肉食,而是寻常的山水豆花。

原以为香港是个缺乏野趣的地方,其实不然。

从九龙的钻石山出发,乘坐一个小时的大巴车,便摆脱了都市的喧嚣,到了清幽的西贡渔港。从这里再乘半小时的计程车,便到了山脚下。这个地方叫大浪湾,是个有山有海的地方。

当一座座山横在你面前,且看不见人烟的时候,这些山就是一本被风掀开了书页的大书,撩起了人阅读的欲望。

走走停停,疲惫不堪的一个半小时后,第一座山终于被甩在身后,我们看到了人烟,一座依山傍海的客栈。远远地,就听见了主人殷勤的招唤声。我们散坐在凉棚下歇脚,点了客栈的招牌吃食,山水豆花。

它们被装在方方正正的硬塑料盒里,储藏在冰箱中。店主人把它们拿到桌子上时,其身上的冷气与热气在刹那间融合,产生了一层细密的水珠,覆盖在山水豆花的薄膜上。揭开薄膜,随着水珠滑落,你看到的就是雨过天晴的情景:一块又白又嫩的豆花,像一朵初绽的白玉兰,鲜润明媚地看着你!豆花的原料是黄豆,它是由盐卤点化豆浆而成的半固体,细腻、柔软。用一次性的塑料调羹轻轻一挖,一块豆花就荡进调羹,看上去莹白如玉。豆花凉爽滑腻,入口即化。细细品来,它的清香不完全是豆子被研磨后迸出的香气,它还沾染了山中草木的气息,因而那清香是别致的。一份豆花落肚,疲劳感一扫而空,说不出的惬意和滋润。我实在爱极了这吃食,又叫了一份,这次不是原汁原味地吃,而是像别人一样,佐以含糖的姜汁。这份豆花虽然也好吃,但是淋了姜汁的豆花,味道还是俗了些。

两份豆花,给我增添了无穷的力气。再次上路时,脚步就轻快了。开始时是尾随着行进在最前面的人,后来与他们渐渐拉开一段距离,为的是独行的那份快乐。好像人一有了力气,胆量也大了,我不再惧怕山中会跳出什么劫匪。我在溪畔驻足,观赏水中的游鱼;我在半山腰那白色的茶花和红色的扶桑前放慢脚步,看大团大团的花朵如何含着阳光绽放。直到下得山来,到了海边,也没有疲惫的感觉。

十月的最后一天,我们乘船去了大屿山的一个小海岛。

这个小岛居住的都是打鱼人,他们是香港原住民的后代。他们住的房屋很有特点,一座座灰色的棚屋就建在水上,支撑棚屋的水泥石柱裹着海草,很多棚屋上落着鹭鸶。住在棚屋的人,出门乘船,归家也乘船。晚上,他们是枕着海涛入梦的。香港政府为渔民盖了新房子,可他们还是喜欢老式的棚屋,不肯迁出。我站在石拱桥上,看归来的渔船。有的渔船是大丰收,鱼儿满舱;有的则收获平平,不过几斤小杂鱼。打鱼人站在船头,都黑瘦黑瘦的。不管收获大小,他们脸上的表情都是平和的。

我们在小岛的石街中闲逛,看形形色色晒干了的海产品。不知谁说,这里的山水豆花很好吃,于是一行人踅进一家小店。女主人很热情地推荐她店里的其他小吃,可我对山水豆花情有独钟,只点了它。它上来了,仍然是那么的凉爽滑腻,那么入口。不同的是它有着微微的咸腥气,好像它是一艘白轮船,刚刚出海归来。

直到此时,我才恍然明白山水豆花中“山水”的含义。这是一种与大自然最有亲和力的食物,在西贡的山中,我品尝的豆花中有山的气息;而在大屿山的小岛上,它则裹挟着海水的气息。这样浸润着山水精华的食物,无疑是有魂灵的。谁又能忘怀有魂灵的食物呢!

迟子建散文 篇4

有一种门,是门中门,只有一尺见方,通常设置在院门的底端,挨着地,由两个自由翻转的合叶一左一右牵着它,既能往里开,又能向外开,这门当然不是走人的,更不是什么装饰物,它是专为家中的动物和家禽而设计的。白天时主人锁上家门,上班的上班,下田的下田,猫啊狗啊鸡啊鹅啊的就各忙各的去了,觅食的觅食,闲逛的闲逛,会友的会友。主人们若是回来晚了,当它们该回家的时候,就会从这扇小门钻进院子,喝喝水啦,趴在院子里打个盹啦等等。而当它们又想出门的时候,只要用头一顶这扇门,眼睛里看到的就是户外的风景了。

动物和动物的力气是不一样的,比如狗的力气就比猫大。而家禽呢,鸡的力气就比不上鹅。所以那扇小门的厚度就有个讲究,要轻点,薄点,使它们进出时自如一些。但是它们又不能过于轻薄,否则赶上风大的夜晚,它就会被吹得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地摇荡,发出啪啪的响声,而搅扰了屋里人的美梦。

最自如出入这扇门的无疑就是狗了。看家的狗一般终于职守,但它们老是呆在院子里也是闷的,所以寂寞时会溜出家门,看看院外的风景,或者与其它相熟相知的狗亲昵一会儿。猫呢,它们身怀翻墙跨院的绝技,高高的院墙对它们来说根本就不是屏障,它们往往不走这扇小门,尤其是有狗望着它们的时候,它们会精神抖擞、三下两下爬过院墙,轻盈地跳到院外,让狗只能低头哀叹自己的愚笨,所以猫与狗的关系总是比较疏离。

我养过两条狗,一条是黄狗,一条是黑狗。黄狗叫傻子,黑狗叫黑子。傻子其实一点都不傻,它威风凛凛的,很剽悍,是北极村属得上的一条好狗。它太厉害,一直被一条长长的铁链拴着,只能呆在后菜园里。我常拿了馒头在它面前吃,趁大人不注意,会掰一半喂它。傻子很聪明地飞快地一口把它吞下,然后歪着脑袋十分动情地望着我,发出温柔的叫声,用一只前爪轻轻挠着地,企望我再偷着喂给它一些。傻子有个爱好,它喜欢吃蜜蜂,它跳得很高地捉空中飞旋的蜜蜂,几乎是百发百中,让我为之欢呼。不过它一吃了蜜蜂我就为它担心,万一蜜蜂没死,蛰破了它的肚子,它还怎么吃食儿啊?

傻子的任务就是看家护院,不过到了冬天,家人若是去很远的山中拉烧柴或者是去江上捕鱼,就会把傻子带上。山中有野兽,狗能判断出它们的方位,发出警告的吠叫,提醒主人。而去江上捕鱼时,傻子要被套上爬犁,去时爬犁上装着捕鱼的工具,回来时则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鱼了。傻子一跟着去捕鱼就兴高采烈的,如果运气好,上网的鱼多,姥姥会把狗鱼等不太上讲究的鱼撇给它一、两条,它在冰面上就把它生吃了。回家的时候,傻子拖着沉重的爬犁,走了一身的汗,毛发上的汗气凝结成霜,使它看上去成了一条白狗了。我离开北极村的时候,最不舍得的就是傻子。我握着它的爪,哭了。

回到父母身边后,只要姥姥家来信了,我会问信上说没说傻子怎么样了?可信上都是人的消息,没有关于傻子的只言片语。隔了很多年我再回北极村时,傻子还认得我,不过它已经老态龙钟了,毛发稀疏而没有光泽,姥姥说傻子有一回偷吃了鸡窝的蛋,被姥爷打得半死,至此后精神就一天不如一天。傻子最后死了,姥姥念着它对主人多年的恩情,把它埋了。

黑子是我回到父母身边后家人养的狗。它的毛很短,尖头尖脑的,瘸着一条腿,十分丑陋,我不明白家里为什么要养这样一条狗。我不喜欢它,左邻右舍家来了人,它多管闲事地叫得很凶,而当我们家来了生人呢,它却欢天喜地地给迎进来了,简直就是个叛徒。我爸爸的风湿病一旦发作,走路就一瘸一拐的,跟着爸爸走的黑子呢,也是一瘸一拐的,同学们见了我会不怀好意地说,你家的狗跟你爸走路怎么一模一样啊?我觉得很没面子,真想找条绳子把它悄悄勒死。

黑子虽然面容丑,它的心却是不丑的。鸡回家时若是顶那扇小门吃力了,它就帮助撞开,用一条腿支着门,让鸡进院子,很有绅士风度的样子,所以鸡们都不反感它。后来镇子里发生狗瘟,黑子染了病,被勒死了,当时让我觉得无比畅快,觉得一块碍眼的东西终于从眼前被清除了。只是以后在镇子里再也看不到有一条狗是一瘸一拐地走路,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比较而言,猫的命运相对要好一些。它们可以依偎在主人的饭桌旁,分享主人吃的东西。而且,它们除了捉老鼠之外,没有其他的活计,所以猫常常是蜷伏在热炕上呼呼大睡。不过,若是仓房中的老鼠闹得凶,主人在米缸里发现了漆黑的老鼠屎,它们就会遭到叱骂,主人会饿着它,不让它进屋门,让它在仓房中专心捉鼠。偏偏很多猫是懒惰和贪图富贵的,一怒之下离家而去,再不肯为主人效劳。所以你家丢失了的猫,几年后在另外一个村镇的人家的炕头上可能会看到。而一个人家养的狗,你就是每天打它五十大板,它也还会兢兢业业地为主人家守夜,这大约就是猫与狗的不同之处吧。常吃人的食物的猫,也许不知不觉中,把人与人的背信弃义的气息也沾染了过去。

迟子建散文 篇5

农具似乎与树木有着亲缘关系,农具的把儿几乎都是木柄制成的。你能从光滑的农具把儿上,看到树的花纹和节子。那些大大小小的木节个个圆圆的,有黑色的,也有褐色的,好像农具长了眼睛似的。

农具当中,我最憎恨的就是犁杖了。由于家中没养牲口,用犁杖耕田的,爸爸就把我们姐弟三人当成牛,套在犁杖上,让我们拉犁。我一拉犁就有屈辱的感觉,常常是直着腰,只把绳子轻飘飘地搭在肩头。这时父亲就会在后面叫着我的乳名打趣我,说我真不简单,能把绳子拉弯了。我父亲是山村小学的校长,曾在东北读中学,会拉小提琴。他那双手在那个年代既得写粉笔字,又得摸农具,因为我们上小学时,学工学农的热潮风起云涌,我们每周都要到生产队的田地里劳作一两次。而且家家户户又都拥有园田,种植着各色菜蔬,自给自足,所以无论大人还是孩子,没有没摸过农具的。

农具当中,我不厌烦的是锄头和镰刀。锄头的形状很像道士帽,所以你若把它倒立着,俨然是一个清瘦的道士站在那里。锄头既可用于铲除庄稼中的杂草,又可给板结的田地松土。我扛着锄头去田间劳作,一般是到土豆地里去了。土豆地一般要铲三次,人们称之为“头趟、二趟、三趟”。铲头趟,苗才出齐不久,上豆秧矮矮的,杂草极好清除。铲二趟呢,是在土豆打垄之后,粉的白的蓝的土豆花也开了,杂草与土豆秧争夺生长的空间,这时就得抡起锄头“驱邪扶正”。铲三趟的时候,稗草疯长,有的和秧苗缠绕在一起,颇有“绑票”的意味,这时候为土豆清除“异己”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所以,铲三趟的时候最累,有时候你得撇下锄头,亲手二下一下地把纠缠在土豆秧身上的杂草摘除。我喜欢铲二趟,我爱那些细碎的土豆花,它们会招来黄的或白的蝴蝶,感觉是在花园中劳作。干活乏了小憩的时候,躺在被阳光照耀得发烫的泥土中,感受着如丝绸一样柔曼滑过的清风,惬意极了。清风拍打着土豆花,土豆花又借着风势拍打着我的脸颊,让我脸颊发痒,那是一种多么醉人的痒啊!渴了的时候,我会到田边草丛中采上几枝酸浆来吃。它长得跟竹子一样,光滑的身子,细长的叶片,它的茎能食用,酸甜可口,十分解渴。我铲地时就不背水壶,因为酸浆早已存了满腹的清凉之汁等着我享用。

我喜欢镰刀,是因为割猪草的活儿在我眼中是非常浪漫的。草甸子上盛开着野花,割草的时候,也等于采花了。那些花有可供观赏的,如火红的百合和紫色的马莲花;还有供食用的,如金灿灿的黄花菜。用新鲜的黄花菜炸上一碗酱,再下上一锅面条,那就是最美妙的晚饭了。我打猪草归来,肩上背的是草,腰间别的是镰刀,左手可能拿的是一束马莲,右手握的就是黄花菜了。所以我觉得猪的命运也不算坏,它一天到晚除了吃就是睡,窝里絮的草还来自于芳菲的大草甸子,比耕田的牛马要有福气,可惜它的命太短太短了。

父亲是个知识分子,他伺候庄稼的本事与他的教学本领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们家的地不是因为施肥过少而使庄稼呈现一派萎靡之气,就是垄打得歪歪斜斜,宽的宽,窄的窄。进了我家园田的庄稼,很像是被送入孤儿院的弃婴,命运总是不大好。我们家的农具,也比别人家的要邋遢许多,锄头上锈迹斑斑,镐头和犁杖上携带的尘土足够蓄一只花盆的,镰刀钝得割草时草会发出被剧烈撕扯的痛苦的叫声,如乌鸦一样“呀呀呀”地叫。而那些地道的农家,农具总是被磨得雪亮,拾掇得利利索索的,不似我们家的农具,一律被堆置在墙角,任凭风雨侵蚀,如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即便如此,我还是热爱我们家的农具,热爱它们的愚钝和那满身岁月的尘垢。

我们家使用过的那些农具早已失传了。但我忘不了农具木把儿上的那些圆圆的节子,那一双双眼睛曾见证了一个小女孩如何在锄草的间隙捉土豆花上的蝴蝶,又如何在打猪草的时候将黄花菜捋到一起,在夕阳下憧憬着一顿风味独具的晚饭。我可能会忘记尘世中我所见过的许多人的眼睛,那些或空洞或贪婪或含着嫉妒之光的眼睛,但我永远不会忘记农具身上的眼睛,它们会永远明亮地闪烁在我的回忆中,为我历经岁月沧桑而渐露疲惫、忧郁之色的眼睛,注入一缕缕温和、平静的光芒。

迟子建散文 篇6

北方的初春是肮脏的,这肮脏当然缘自于我们曾经热烈赞美过的纯洁无瑕的雪。在北方漫长的冬季里,寒冷催生了一场又一场的雪,它们自天庭伸开美丽的触角,纤柔地飘落到大地上,使整个北方沉沦于一个冰清玉洁的世界中。如果你在飞雪中行进在街头,看着枝条濡着雪绒的树,看着教堂屋顶的白雪,看着银色的无限延伸着的道路,你的内心便会洋溢着一股激情:为着那无与伦比的壮丽或者是苍凉。

然而春风来了。春风使积雪融化,它们在消融的过程中容颜苍老、憔悴,仿佛一个即将撒手人寰的老妇人:雪在这时候将它的两重性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它的美丽依附于寒冷,因而它是一种静止的美、脆弱的美;当寒冷已经成为西天的落霞,和风丽日映照它们时,它的丑陋才无奈地呈现。

纯美之极的事物是没有的,因而我还是热爱雪。爱它的美丽、单纯,也爱它的脆弱和被迫的消失。当然,更热爱它们消融时给这大地制造的空前的泥泞。

小巷里泥水遍布;排水沟因为融雪后污水的加入而增大流量,哗哗地响;燕子在潮湿的空气里衔着湿泥在檐下筑巢;鸡、鸭、鹅、狗将它们游荡小巷的爪印带回主人家的小院,使院子里印满无数爪形的泥印章,宛如月下松树庞大的投影;老人在走路时不小心失了手杖,那手杖被拾起时就成了泥手杖;孩子在小巷奔跑嬉闹时不慎将嘴里含着的糖掉到泥水中了,他便失神地望着那泥水呜呜地哭,而窥视到这一幕的孩子的母亲却快意地笑起来……

这是我童年时常常经历的情景,它的背景是北方的一个小山村,时间当然是泥泞不堪的早春时光了。

我热爱这种浑然天成的泥泞。泥泞常常使我联想到俄罗斯这个伟大的民族,罗蒙诺索夫、柴可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蒲宁、普希金就是踏着泥泞一步步朝我们走来的。俄罗斯的艺术洋溢着一股高贵、博大、阴郁、不屈不挠的精神气息,不能不说与这种春日的泥泞有关。泥泞诞生了跋涉者,它给忍辱负重者以光明和力量,给苦难者以和平和勇气?一个伟大的民族需要泥泞的磨砺和锻炼,它会使人的脊梁永远不弯,使人在艰难的跋涉中懂得土地的可爱、博大和不可丧失,懂得祖国之于人的真正含义:当我们爱脚下的泥泞时,说明我们已经拥抱了一种精神。

如今在北方的城市所感受到的泥泞已经不像童年时那么深重了:但是在融雪的时节,我走在农贸市场的土路上,仍然能遭遇那种久违的泥泞。泥泞中的废纸、草屑、烂菜叶、鱼的内脏等等杂物若隐若现着,一股腐烂的气味扑入鼻息。这感觉当然比不得在永远有绿地环绕的西子湖畔撑一把伞在烟雨淳淳中耽于幻想来得惬意,但它仍然能使我陷入另一种怀想,想起木轮车沉重地辗过它时所溅起的泥珠,想起北方的人民跋涉其中的艰难的背影,想起我们曾有过的苦难和屈辱,我为双脚仍然能触摸到它而感到欣慰。

我们不会永远回头重温历史,我们也不会刻意制造一种泥泞让它出现在未来的道路上,但是,当我们在被细雨洗刷过的青石板路上走倦了,当我们面对着无边的落叶茫然不知所措时,当我们的笔面对白纸不再有激情而苍白无力时,我们是否渴望着在泥泞中跋涉一回呢?为此,我们真应该感谢雪,它诞生了寂静、单纯、一览无余的美,也诞生了肮脏、使人警醒给人力量的泥泞。因此它是举世无双的`。

迟子建散文 篇7

墙上的挂钟,曾是我童年最爱着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梦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怒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湖源湖落。

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崇崇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严,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赠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实。

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果是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

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的雪一样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笔纹。

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鸵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

黑令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

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迟子建散文 篇8

不要说你看到了什么,而应该说你敛声屏气凝神遐思的片刻感受到了什么。那是什么?伤怀之美像寒冷耀目的雪橇一样无声地向你滑来,它仿佛来自银河,因为它带来了一股天堂的气息,更确切地说,为人们带来了自己扼住咽喉的勇气。

我八岁的时候,还在中国最北的漠河北极村。漫天大雪几乎封存了我所有的记忆,但那年冬天的渔汛却依然清晰在目。冬天的渔汛到来时,几乎家家都彻夜守在江上。人们带着干粮。火盆、捕鱼的工具和廉价的纸烟从一座座木刻楞房屋走出来。一孔孔冰眼冒出乳白的水汽,雪橇旁的干草上堆着已经打上来的各色鱼类。一些狗很懂得主人的心理,它们摇头摆尾地看到上鱼量很大,偶尔又有杂鱼露出水面时,就在主人摘钩的一瞬间接了那鱼,大口大口地吞嚼起来。对那些名贵的鱼,它们素来规规矩矩地忠实于主人,不闻不碰。就在那年渔汛结束的时候,是黄昏时分,云气低沉,大人们将鱼拢在麻袋里,套上雪橇,撤出黑龙江回家了。那是一条漫长的雪道,它在黄昏时分是灰蓝色的。大人们抄着袖口跟在雪橇后面慢腾腾地走着,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世界是如此沉静。快到家门口的时候,天忽然落起大片大片的雪花,狗狗书籍我眼前的景色一片迷蒙,我所能听到的只是拉着雪橇的狗的热气沼沼的呼吸声。大人们都消失了,村庄也消失了,我感觉只有狗的呼吸声和雪花陪伴着我,我有一种要哭的欲望,那便是初始体会到的伤怀之美了。

年龄的增长是加深人自身庸碌行为的一个可怕过程。从那以后,我更多体会到的是城市混沌的烟云。狭窄而流俗的街道、人与人之间的争吵、背信弃义乃至相互唾弃,那种人、情、景相融为一体的伤怀之美似乎逃之夭夭了。或者说伤怀之美正在某个角落因为蒙难而掩面哭泣。

一九九一年年底,我终于又在异国他乡重温了伤怀之美。那是在日本北海道,我离开札幌后来到了著名的温泉圣地——登别。在此之前已经领略过层云峡的温泉之美了。在北海道旅行期间一直大雪纷纷,空气潮湿清新,景色奇佳。住进依山而起的古色古香的温泉旅馆后,已是黄昏时分了,我洗过澡穿上专为旅人预备的和服到餐厅就餐。席间,问起登别温泉有何独到之处时,日本友人风趣地眨眨眼睛说,登别的露天温泉久负盛名。也就是说,人直接面对着十二月的寒风和天空接受沐浴。我吐了下舌头,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露天温泉只在凌晨三时以后才对女人开放。那一夜我辗转反侧,生怕不慎一觉醒来云开日朗而与美失之交臂。凌晨五时我肩搭一条金黄色的浴巾来到温泉区。以下是我在访日札记中的一段文字:

温泉室中静悄悄的,仍然是浓重的白雾袭来。我脱掉和服,走进雾中,那时我便消失了。天然的肤色与白雾相融为一体。我几乎是凭着感觉在雾中走动——先拿起喷头一番淋浴,然后慢慢朝温泉走去。室内温泉除我之外还有另外两人,我进去后就四处寻找露天温泉的位置。日语不通,无法向那两位女人求问,看来看去,在温泉的东方望见一扇门,上写五个红色大字:露天大风吕。汉语中的“露天大风”自不用解释,只是“吕”字却让人有些糊涂。汉语中的“吕”除了做姓氏之外,古代还指用竹管制成的校正乐律的器具,代表一种音律。把这含义的“吕”与“露天大风”联系起来,便生出了“由风弹奏,由吕校音”的想法。不管如何,我必须挺身而出了。

我走出室内温泉,走向那扇朝向东方的门。站在门边就感觉到了寒气,另外两位女子惊奇地望着我。试想在隆冬的北海道,去露天温泉,实在需要点勇气啊。我犹豫片刻,还是将门推开。这一推我几乎让雪花给吓住了,寒气和雪花汇合在一起朝我袭来,我身上却一丝不挂。而我不想再回头,尤其有人望着我的时候,我是绝不肯退却的。我朝前走去,将门关上。

我全身的肌肤都在呼吸真正的风、自由的风。池子周围落满了雪。我朝温泉走去,我下去了,慢慢地让自己成为温泉的一部分,将手撑开,舒展开四肢。坐在温泉中,犹如坐在海底的苔藓上,又滑又温存,只有头露出水面。池中只我一人,多安静啊。天似亮非亮,那天就有些幽蓝,雪花朝我袭来,而温泉里却暖意融融。池子周围有几棵树,树上有灯,因而落在树周围的雪花是灿烂而华美的。

我想我的笔在这时刻是苍白的。直到如今,我也无法准确表达当时的心情,只记得不远处就是一座山,山坡上错落有致地生长着松树和柏树,三股泉水朝下倾泻,琤琤有声。中央的泉水较直,而两侧的面积较大,极像个打渔人戴着斗笠站在那。一边是雪,一边是泉水,另一边却结有冰柱(在水旁的岩石上),这是我所经历的三个季节的景色,在那里一并看到了。我呼吸着新鲜潮湿而浸满寒意的空气,感觉到了空前的空灵。也只有人,才会为一种景色,一种特别的生活经历而动情。

我所感受到的是什么?是天堂的绝唱?那无与伦比的伤怀之美啊!我以为你已经背弃了我这满面尘垢的人,没想到竟在异国他乡与你惊喜地遭逢,你带着美远走天涯后,伤怀的我仍然期待着与你重逢。

去年九月上旬,我意外地因为心动过速和痢疾而病倒了。一个人躺倒在秋高气爽的时节,伤感而绝望,窗外的阳光再灿烂都觉得是多余的。我盼望有一个机会出去呼吸新鲜空气,在城市里我已经疲惫不堪。九月二十日,大病初愈的我终于踏上了一条豪华船。历时十天的旅行开始了。省人大的领导考察沿江大通道,加上新华社、《光明日报》的两位记者和我的一位领导及同事陪同,不过二十人。船是“黑龙江”号,整洁而舒适。我们白天在甲板眺望风景,看银色水鸟在江面上盘桓,夜晚船泊岸边,就宿在船上。船到达边境重镇抚远,停留一天后,第二天正午便返航了。那时船正行驶在黑龙江上,岸两侧是两个国度:中国和俄罗斯。是时俄罗斯正在内乱,但叶利钦很快控制了局面。那是九月二十五日的黄昏,饭后我独自来到船头的甲板。秋凉了,风已经很硬了,落日已尽,天边涌动着轰轰烈烈的火烧云,映红了半面江水。这时节有一群水鸟忽然出现在船头不远处,火烧云使它们成为赤色。它们带着水汽朝另一岸飞去,我目随着它们,突然发现它们身上的红色在瞬间消失了,俄罗斯那岸的天空月白风清,水鸟在那里重现了单纯的本色。真是不可思议,一面是灰蓝的天空和半轮淡白的月亮,另一侧却是红霞漫卷。船长在驾驶室发现了我,便用扩音器送出来一忧郁缠绵令人心动的乐曲。我情不自禁地和着乐曲独自舞蹈起来。我旋转着,领略着这红白相间的世界的奇异之美。我长发飘飘,那一时刻我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女巫。没有谁来打扰我,陪伴我舞蹈的,除了如临仙界的音乐,便是江水、云霓、月亮和无边无际的风了。伤怀之美在此时突然撞入我的心扉,它使我忘却了庸俗嘈杂的城市和自身的一切疾病。我多想让它长驻心中,然而它栖息片刻就如袅袅轻烟一般消失了。

伤怀之美为何能够打动人心?只因为它浸入了一种宗教情怀。一种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忧伤之美,是一个帝国的所有黄金和宝石都难以取代的。我相信每一个富有宗教情怀的人都遇见过伤怀之美,而且我也深信那会是人一生中为数不多的几次珍贵片断,能成为人永久回忆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