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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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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均衡,更主要的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老百姓不再为孩子上学发愁,开始渴望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以下是关于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欢迎参考!

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乡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镇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XX〕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XX〕16号)、《湖北省镇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鄂政督〔XX〕6号)、《湖北省镇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XX〕1号)和《老河口市迎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河政督〔XX〕7号)等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严谨、公开公正、服务指导、注重实效、推动均衡”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快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深化城乡教育改革,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和谐,高质量通过省政府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

二、目标任务

以迎接湖北省镇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契机,全面达到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各项指标要求,实现全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评估内容

按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镇(市、区)的评估认定,在全镇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主要包括对镇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民众对本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重点评估镇义务教育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全镇小学校际间均衡状况和中学与全市其他中学间的均衡状况。

公众对本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镇域内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镇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镇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调查的对象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以上参与调查的主体中,应以学生家长为主,各类调查主体的比例以及选取方式,由省(区、市)确定。问卷调查的数量按被评估镇常住人口的1.5‰确定;常住人口在40万以下的镇,问卷调查数量均为600份。问卷调查对象中,学生家长的比例不低于50%,并保证其他各类调查对象数量大体相当。实地走访由省级评估组进行,走访对象的选取参照问卷调查对象的选取方式。

评估认定:镇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得分在85分以上、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的镇,方可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镇市的评估认定。同时参考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

四、实施步骤

根据襄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和老河口市政府、老河口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迎接督导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

1、制订计划方案。各校要制订计划方案,安排工作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XX年12月1日--12月20日)

2、召开专题会议。召开迎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动员会,广泛宣传。各学校要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代表会,营造出浓厚的“迎评”工作氛围,使人人都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12月21日--XX年元月10日)

(二)查漏补缺

1、全面开展自查。各校要对照省评估标准,对本校均衡发展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及时督促指导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自查,既要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达标情况,又要检查城乡义务教育校际之间发展的差异情况。(XX年元月11日--元月30日)

2、制定整改措施。各中小学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查漏补缺。(2月1日--2月底)

(三)整体推进

1、解决突出问题。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队伍、关爱工程、安全卫生、校园环境、“比访工作”、“大家唱、大家跳”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工作扎实推进,落到实处。(3月1日--7月30日)

2、开展专项督办。中心学校均衡发展领导分期进行专项督办,总结经验,宣传典型,督促整改,推进工作。(7月1日--7月31日)

3、完善档案资料。全面完善迎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档案资料,各定点学校都要对各类文件、计划、方案、总结、表册、音像、学校建设资料等进行查漏补缺,收集整理,按统一要求建档。(8月1日--8月31日)

(四)评估验收

完善系列“迎评”工作材料,形成自查报告。制作专题展板,特色工作、经验材料集,画册等,进一步整理完善档案资料,接受省政府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9月1日--9月30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迎评”认识。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具体体现,也是继“普九”后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客观需要,是提升义务教育整体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因此,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评”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形成“迎评”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学校成立迎接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大庆

副 组 长:韩喜云 范红先

成 员:王绍波 梁玉会 孙玉香 常少波

李国启 朱接勇 王俊林 袁小利

(三)明确责任要求。各中小学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XX〕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XX〕16号)、《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暂行办法》(鄂政督〔XX〕6号)、《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XX〕1号)和《老河口市迎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工作实施方案》(河政督〔XX〕7号)等有关文件,要加强对“迎评”各项工作的检查指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过程管理。各校要强化过程信息宣传,专刊专题宣传典型和做法,督导办要加强过程督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召开不同类型的工作推进会和现场会。中心学校将对工作进度快、效果好的学校进行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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