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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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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还会给环境带来污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通知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最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一: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凤馨苑物业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为此凤馨苑物业服务中心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物业服务中心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苑区付出的努力。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二: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然而其危害也十分明显。为有效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因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春节期间安定、文明、祥和的节日气氛,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市人民政府调整适用<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现就2017年春节期间临平副城等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设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在临平街道、东湖街道、南苑街道、星桥街道、乔司街道行政区域内以及崇贤街道、良渚街道、五常街道绕城以内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相关部门也将对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以上相关规定。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三:

全体镇民朋友们:

陆家镇区域为烟花爆竹限放区:春节期间7天时间(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正月初四、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其他时间每日6时至22时允许燃放,其他时段禁止燃放。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还会给环境带来污染。为了让广大镇民朋友们过一个安全、清洁的春节,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我们在此倡议:

1.从我做起,文明过节,严格按照禁限放规定,不在禁放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2.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影响和带动身边人响应倡议,做好禁限放工作;

3.监督电话:

陆家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