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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永恒作文锦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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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永恒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永恒作文锦集8篇

永恒作文 篇1

当秋树落完最后一片树叶,土壤里的腐质翻动,润泽万物;当最后一滴山泉消失在干裂的崖壁上,阔海收纳了万千水流,气象万千。

我想,一种形式的枯朽殆尽,必定以更博大的永恒形式归来。

朝菌不知晦朔,自然气象万千,小的生命在短暂的时光里溘然而逝,甚至来不及感受生命的意义。朽为尘,尘变泥,泥变土,土变血,血变髓,一朵在风中摇曳的野花也能在天地乾坤间找到它的轮回,一头扎进大地,以更灿烂的芳华绝代千秋。我一直相信,正如浩渺宇宙中能量守恒,万物灵秀之气亦衡量不变。云雨输送着清凉,正是每一滴水的蒸腾消逝以致;火苗温暖着体肤,正是每一枝木椽燃烧导之;闪电乍惊着轰鸣,正是每一个带电子的对撞磨损方成。

自然仿佛是一个大轮回,在哲人的眼里能够圈画出哲学的意味。

苦闷,忧郁,焦灼,压抑,如潮水般涌来的时候,轮回的驿站敞开了永恒的怀抱,依偎在这里,一切又都变得安宁、静谧。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领略独属自我的风景,便不再去遥想千里之外的东西而让自我苦不堪言。庄周不为物役,心无所住,正是因为他用慧眼看透了永恒与枯朽的辩证关系,眼前所有的耗散与苦楚,正是生命升华与境界提升所伏之处。哲学眼光使他把眼前的磨损看作历练,个人的生命因此不朽,色泽更加温润光滑,推向澄明之境。

个人的耗散,成就了自我,亦能成就整整一个盛世。

路遥之弟举起电话,对面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恸哭,“晓霞死了……”路遥将整个自我浸在了他平凡而精彩的世界里,殚精竭虑。他把毕生啼血在这部巨著里,身体每况愈下,终阖然长逝。一个作家的生命枯朽凋零了,可是每每轻捻书页,我仍看见路遥对少平那温热的目光,在无数惘然里看见前行的灯塔以激励一代人不惮于前驱的力量。他的寿命终止,却映照了一个辉煌灿烂的世界,打出一抹心光,这便是永恒。路遥似水,似花,以你看不见的方式伸手推动着这个世界朝着更美好的地方前进。

古往今来,如路遥者又何止其一?艺术与书,是时光的活化石层。游走在书籍间,仿佛与古人神交,伸手便触碰到时光的那头,描绘永恒的印象。文字的发明,使人类文明得以传承,标志着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一代人将自己的时代书写在纸张上思来者,来者在过去和将来的夹缝中又填充进自己的感受,这是人类独有而绵绵无绝的特行,即使千千万万小的生命枯朽,又有千千万万大的生命长存。

自然与人,同属万物,朝夕往复,同在牺牲与升华中轮回。

千日而生,或未如枯木;一朝而朽,或能成一世永恒。

永恒作文 篇2

蓝天白云铺开一帧清新的画卷,一抹落日余晖在海天之际渲染开来,像熊熊的烈火燃烧在天边。转瞬即逝地,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一天又在繁忙中过去了。夕阳总是留给人无限的遐思。太阳落山了,明日仍会照常升起,可人生却属于我们只有一次。

生命是珍贵的,一如夕阳,美好却转瞬即逝。许多人看到朝花夕拾,不禁唏嘘感慨。是啊,花有再开日,人生又有几番花开花谢呢?

“在短暂的生命里寻找永恒。”柏拉图如是说。

碌碌无为的人,一生都只是历史潮流中的过客,终究是不能为青史留名,为万人景仰的。“有些人活着,他已经死了。”他们随波逐流、听任年华虚度,“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朝没酒喝凉水”,“人生只是过路客,及时行乐莫迟疑。”金钱的损失可以度量,生命的浪费却是无法估计的。人生给这些凡夫俗子留下的只是愚昧的感叹和懦弱的惆怅。这些人的生命是短暂的,他们生命的每一刻只不过是为了走向死亡!

短暂!

短暂?

当我们享受灿烂阳光时,海伦·凯勒与命运不懈奋争,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表现了一个盲聋人熠熠生辉的内心世界,抒发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不懈追求,她也因此被后人所铭记;当我们欣赏满天繁星、遥望深邃宇宙,霍金正用他仅能活动的双指探究宇宙中的未解之谜,而他也通过努力奋斗成为了20世纪继爱因斯坦之后又一伟大的天文学家。他们的生命也许是残缺的,但却是伟大的,某种意义上,不管是逝去的海伦,还是仍在书写传奇的霍金,他们的生命都已得到了永恒——精神不朽,风范长存。

屈原高吟着诗句、怀着一心报国的夙愿投入浩浩东逝的汨罗江,他与祖国同生死的爱国情怀在两千年后仍为人所叹服;秦始皇雄才大略,“秦王扫六合,虎视何耽耽”,一统天下,伟业千秋,虽焚书坑儒,残暴专制,但仍不能掩盖他冠绝千古的光芒;张居正以天下为己任,勇于改革,睿智过人,“挽狂澜于即倒,扶大厦于将倾”,以一己之力将大明王朝的寿命延续了70多年,而他一生的得失毁誉也在数百年之后,任后人评说;阳明不畏权贵,历经宦海波澜,虽遭当权者的打击仍矢志不渝,龙场顿悟,开创“心学”,平定藩王叛乱,勇斗权奸江彬,淡泊名利,一心光明,终为千古传颂……他们的生命是短暂的,但他们的传奇就像夕阳的壮丽,在人们心中得到了永恒。

生命的短暂和精神的永恒是两条看似永不相交的直线,但只要在有限的生命中做出最大的业绩,挥洒最亮丽的人生,绘出生命最绚烂的风景,生命的意义也就得到了诠释,两条直线也就这样相交,并不断延伸,激励后来人奋发努力。而你也将与日月同辉,因那份不朽而永存。

永恒作文 篇3

窗儿开着,帘儿飏着,摇椅独坐,人儿无聊,只有:书是旧的,花是新的。捧一杯清茗,任午后的阳光轻盈的抚过书页,心灵在静寂、清甜的空气中感悟、升华。

沉思,沉思,沉思中那莫名的愁绪不禁涌上心头,使我的心儿不知温热起来。啊!青春,你温柔的双手不知何时就会从我的脸庞抚过,留下一种韵味无穷的思绪,使我对人生有更深层的感触……倏尔,一片残缺不全的秋叶接着凉爽的秋风飘进了书页中,它的身躯早已变得枯黄,就像一只奄奄一息的蝴蝶,但是,在不经意中一种清香的气息从它的体内散发出来,牵入了我的鼻翼,令我回味无穷,虽然夏季过后它迎来了另一段黄金般的时光,使它的身躯被埋葬于地底下,但是却有一种生命力促使它毫不畏惧,勇敢面对自己生命的最后一丝芳华,它甜甜的微笑着,用自己的最后一点生命表达着万全的爱,谱写着最悠扬的乐曲。

是啊!青春就像这片无私的秋叶,虽然在我们最渺茫的时候到来,但是依旧如此美丽,灿烂。你就是那风中摇曳的小舟,用自己生命的航程来为我指引着方向。有一首诗最为动人,那是青春;有一道风景最为美丽,那是青春;有一段人生最为可贵,那是青春。青春无价,似水年华,我们就是新一代的青春少年,让我们与青春同行,在其灿烂的时候,用青春的情去描绘最灿烂的人生风景线吧!

青春犹如一条涓涓细流的小溪,一去不复返,带着愉快与悲伤,带着希望与梦想,带着憧憬与未来,正悄无声息地离我远去。青春激荡,我心飞扬,飞扬,飞扬,借着你的东风,我飞进了先哲们营造的人文海洋,是何等畅快!感谢你,我的朋友!感谢你,我心中永恒的春天,你的凋零,将会使我学会更快的成长;你的祝福将会使我学会更勇敢的攀登;你的祷告将会使我更自信的面对一切。感谢你,我心中永不衰落的春天。

如果你是鱼儿,那么青春便是清清凉凉的溪水;如果你是小草,那么青春便是一束暖暖香香的阳光;如果你是花儿,那么青春便是一滴晶莹的甘霖;如果你是鸟儿,那么青春便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青春,你就像一阵清凉的海风,吹散了我心头痛苦的回忆;你就像一滴甘甜的清泉,滋润了我干涸的心灵;你就像黑夜中一道明亮的曙光,为我指引了前方的路。感谢你,我的朋友,我心中最美的春天。

……啊!春天来了,我心中永恒的那份激情膨胀开来了,青春,你最美。春天为你开辟了新路,你微笑着正走向每个人的心里之中,静静地,静静地,感动着每一个人……

永恒作文 篇4

爱,有很多种。母爱,是最温暖、最永恒的。

就从接送我上下学这件事开始说吧。

一年级开始,放学时,妈妈就每天早早地守在校门口等候着我。她一见我走出来,就会笑着向我招手,喊道:“洲洲,我在这儿呢!”我见了,便欢欢喜喜地跑过去,上了车。在路上,我会给妈妈讲述这一天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妈妈会很耐心地听着,不时也说笑几句。

渐渐地,我开始厌烦这每天的接送。终于,在三年级的某一天,我对妈妈说:“老妈,我要自己乘公交车回家!”妈妈笑了笑,温柔地说:“你还小,妈妈怕你被坏人拐走!”听了这句话,我心里很不服气,但没吭声。

过了几天,我再次对妈妈说:

“妈妈,我要一个人乘公交车!”

“儿子,我不是反对你,而是这件事要从长计议……”

我什么也听不进去,头摇得跟个拨浪鼓似的,急得直跺脚:“我不!我就要乘!明天就要乘!”妈妈沉默不语。我索性不理妈妈了,鼻子“哼”的一声就离开了。

从今往后,妈妈照样像往常一样早早地等在校门口,见了我照样微笑招手,而我却没有了以往的精神,一直为那件事而闷闷不乐。

直到我听到那则新闻。

一天,我跟往常一样从校门出来,一声不吭,无精打采。可妈妈却异常兴奋,甚至有些紧张。她拉着我的手,生怕我丢了似的,说道:“儿子啊,刚刚有一则新闻,说是一个小男孩一个人坐公交车,结果走丢了!你可要有安全意识,保护好自己呀!”

看着妈妈一脸的严肃和紧张,我点点头,心下想:妈妈是多么关心我啊!每天要为我操多少心啊!想到这里,我的鼻子有些酸,但还是沉默不语。妈妈又摸了摸我的头,语重心长地说:“儿子,你要慢慢来,你要让妈妈一步一步地放手让你一个人走,乘公交车一样,走人生的路也是一样。”

妈妈又跟我讲道理了,但是这次她的道理就是满满的爱,永恒的爱,我听进去了,也记住了。妈妈,请原谅我的任性,对不起!

永恒作文 篇5

暑假开始,我变得爱看小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说了《盗墓笔记》,从此便一看不可收拾。

盗墓笔记讲述了大学生吴邪一行人在各种斗中一同出生入死的故事,这环环相扣,刺激惊悚的环节吸引着我,同时我也为书中的一个人物而痴迷。

张起灵,一个没有任何记忆的人,从他有意识开始,身上就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他没有时间停留去欣赏风景,同时也永远孤身一人,他的寿命很长,或许所有人都很羡慕,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他总是没有任何表情,可是在墓里遇到各种机关陷阱和鬼怪,他总能第一个站出来保护大家,承受着所有危险。可是有一天,吴邪和胖子误打误撞闯入了他那格式化的世界,他终于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存在的意义。

从《盗墓笔记》创作开始到现在,已经9年了,明年,20xx的长白山,一定又会聚集着从祖国四面八方赶来的'稻米。

有人会问,为了一本书,一个人物,至于么?没办法,他是我们心中的一个信仰,长白山之约,勿失勿忘,让我们一起静候灵归。

永恒作文 篇6

人生的路上已印下了14个深深的脚印,蓦然回首,往事可忆不可追啊!慢慢地拾起记忆的碎片,拼凑成心中的完美世界。

记得儿时的我,晚上总是不愿入睡,嬉闹着要睡在父亲的怀里。每每这时,父亲总是笑着抱起我,毫无怨言。我的头倚在父亲的肩头,父亲就爱用他的胡子扎我,至今,我都清楚地记得那些短而硬的胡子扎到脸上时麻麻的感觉。于是,嗅着父亲嘴里散发出的淡淡的烟味,在父亲的臂弯,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安适的夜晚。

在逝去的儿时生活中,记不清有多少夜晚,父亲因为手臂的麻木而整夜无法入睡,记不清有多少清晨,父亲拖着疲惫的身子送我上学……

恍然间,感觉父亲的爱如皎洁的月光,紧紧地环着我,默默地护着我。

有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栽下的玫瑰;那么,我说,女儿是母亲今生贴身的小棉袄。

连着落了几天泪的天空,今天终于放晴了,母亲把我和她的被子抱到家后小院晒。不知为何,我的被子是晒在阳光最强的地带,阳光为雪白的的被单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而母亲的被子却蜷缩在角落。

走上前,摸下我的被子,暖暖的,一如母亲的手心;再摸下母亲的被子,凉凉的,犹如母亲的手背……

静默间,感觉母亲的爱如温暖的阳光,静静地照着我。

在我成长的路上,虽然我走得踉踉跄跄,也曾受过伤,但我总能坚强地迈步向前,只因为我知道,当我倦了、累了,有那么一个港湾永远在等待着我,有那么两个人永远在呵护着我……

永恒作文 篇7

时间的分秒从不停息,它总是不顾一切地奋力奔向前方;在生命岁月中,时光为我们的记忆长河留下无数个美好的瞬间,为生命的夜空洒下永恒星光。

游乐是童年中不可缺失的,游乐的本真为我的记忆篇章留下永恒的瞬间……

五月里的一个假期,我与几位闺友一同相约去城郊构扒镇白果树游玩。据说这白果树是一棵千年古树,可谓是县里一处小景点。

天露鱼白,我们即早早起了床,一切准备就绪后,我们满怀憧憬踏上了一天的美好旅程。大家聚约到了一起,在超市里买了馋嘴的零食便搭了出租车启程了。我们几个小女生兴奋极了,坐在车后座不停讨论着各自的趣事乐闻,期待着未知的行程。司机像是了解我们的小小期待,不觉得加快了车速。不一会儿,我们便到达了目的地。不过这可不是最终要到达的地点。因为白果树是在山里,我们还得行走一段山路,这正应验了一句古谚“风景总在最高处”。

来到山下,抬头望去:天格外的蓝,清新的空气阵阵扑来,大山巍峨雄伟,有种神秘之感,吸引着我们迫不及待地走进融入。进了山里,山中美景更是不可小觑,野花野草遍地是,草丛深处,几月前刚探出头的嫩芽这时也茁壮生长着,小花儿们也个个昂首挺胸,竞相绽放美丽。鸟儿在林中叽喳叫个不停,似是欢迎我们的到来。走在松软的山间小路上,扑鼻而来的是泥土的芬芳。远处有一大片油菜地,金灿灿的油菜花在阳光的照耀下更加灿烂。我们拉着手,融化在金黄的花海,在里面蹿来跳去,不亦乐乎!继续往山顶走,远远望见三棵大树笔直地矗立着,听说看见这三棵树就离白果树不远了。我们顿时来了劲,直往山顶跑去。途中,还饮到了甘甜的山泉水。辛苦努力没有白费,在跋涉漫长山路之后,终于到达了最终目的地。

白果树果然名不虚传,不愧是与恐龙并生的古树。它硕大无比,想必要七八个大人围抱才可圈住这“苍山精灵”。白果树枝繁叶茂,生出了无数个垂根。阳光透过白果树叶,投下斑驳的光影,闪烁在我们眼中,让人顿感大自然的美好。我们钻进了树里,独树成林仿佛迷宫,主根外生出许多缠绕的细根,形成一个个小岔道。我们顽皮的穿梭其间,都忘却了饥渴与劳累,只是无忧的游乐其间。转眼,太阳公公陪我们度过了一个下午,他要回家了。日落前,伴着夕阳的余晖,我们在白果树前合影,美好的瞬间被永远定格—成为永恒!

美好就在我们身边等待发觉,永恒的瞬间会如烙印深刻心灵,为我们的生命记忆永恒珍宝。

永恒作文 篇8

春暖花开,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偶像,这是我们永恒的动力。在大部分的人看来偶像是他们心中最完美的,但我心里的偶像却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在我看来,他的缺点可比优点多,我最喜欢的是他的笑容。

平时的他,总是挂着笑容,一点也不觉得他很严厉,他常提起小时候三三两两的恶作剧,比如,火烧牧草,把人家要喂牛的草给整堆烧了,结果怎么样我也记不清了。我发觉以前的男孩子都有“调皮大王”的称号。我想只要“调皮大王”一出现,就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做不到。

最可恶的是,身为父亲,他居然像抛球一样将我抛上天去,还好有接住,不然我就摔成肉酱了。身手再好也有失手的时候,那一次他又像往常一样将我抛上天去,结果呢?他可能是发呆了,当我快要落到地上时,他才反应过来急忙抓住了我,我才没摔倒地上,真是有惊无险啊!鸡皮疙瘩都起一堆了。

他并不是胖,只是有点发福了而已,最让人看不惯的就是那个啤酒肚。每次见到那个啤酒肚时,我都会忍不住去打几下,跟打鼓一样。他也还是把笑容挂在脸上,没有一丝要摘掉它的意思。

我现在已记不住那田鸡火锅的味道了,那是父亲在夏天的时候去田里抓的。我并不知道他抓田鸡是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有时他捉回来时,手臂有一块红红的,好像在发烫。他说是田鸡向他的手臂撒尿所造成的,真相是否是这样,我现在都还未知。不过,他可是很高兴的,可以吃的美味的田鸡受点苦算什么,他依旧挂着那美丽的笑容。

小时候的我可是很笨的,不会绑头发,又爱留,母亲上班不在的时候,帮我绑头发的任务就落到了父亲身上。理所当然,刚开始的时候肯定也不会绑,那就只能慢慢来咯。经过十几次的练习之后,他终于学会绑了,边绑还边唠唠叨叨地废话一堆。

更让我想起来,就要发笑的是,他要启动车子的时候,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但从他的讲述和受伤的情况来看就足够了。说起来那车子也足够破的,启动了很久到没有动起来,于是他就一直去踩油门,结果拖鞋踩破烂,脚也踩破了都不知道。回来后,还笑嘻嘻地跟我们说经过,还笑得那么开心。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痛,不对,是连伤疤都还没好。

父亲是个缺点比优点多的人,有时候他是真呆啊。我最喜欢的是那不被事事打到的笑容。在我看来,无论发生了什么,他总是有一副灿烂的笑容,这是我最最喜欢的笑,它将在我心里永恒不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