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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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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方案

一、方案的写法

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所以不用落款,只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

1、标题

方案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个是“三要素”写法,即由发文机关、计划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如《北华大学五年发展规划总体方案》;一个是“两要素”写法,即省略发文机关,但这个发文机关必须在领头的“批示性通知”(文件头)的标题中体现出来,如《治理采掘工业危机,实现良性循环方案》。成文时间,为郑重起见,方案的成文时间一般不省略,而且要注在标题下。

2、正文

方案的正文一般有两种写法:一是常规写法,即按“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及“要求”几个部分来写,这个较固定的程序适合于一般常规性单项工作;二是变项写法,即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在“主要目标”一项中,一般还要分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实施步骤”一般还要分基本步骤或阶段和关键步骤,关键步骤里还有重点工作项目;“政策措施”的内容里一般还要分“政策保证”、“组织保证”和“具体措施”等。

方案也可以是下级或具体责任人为落实和实施某项具体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后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实施。写法要求同上。

二、招生方案(通用2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招生方案(通用2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生方案1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特色学校和科技示范学校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XX〕5号)等相关文件的精神,为保证我校中招体育特长生测试和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长:王俊成(校长)

副组长:张凤兰(书记兼德育副校长)、唐挈(教学副校长)

组员:耿晓东(学生处主任)

王竑(教学处副主任)

杨少卿(体育教研组组长)

张育英(体育教研组组长)

二、招生名额

根据招生计划,我校今年的体育特长生计划名额为6名,项目为田径。

三、招生条件

1、日常行为表现良好,能够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无违法和重大违纪行为。

2、学业成绩符合北京市初中毕业的要求。

3、运动成绩达到全国比赛前六名或北京市比赛前三名或区级比赛前两名或达到(接近)二级运动员水平。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我校采用网上报名。可从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八中体育特长生推荐表”,附带本人运动成绩证书、学业成绩证明(教学处提供的初三第一学期区统考期末成绩并盖公章)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至邮箱:XXXXXXXXXXXXXX。

文件名统一格式:XXX(项目)XX(姓名)

例如:跳高李强

报名时间截止到3月21日。

报名咨询电话:XXXXXX

2、学校测试时间和地点:学校将电话通知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接到通知的考生20XX年3月27日到北京八中高中部进行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摸底。未接到电话通知的考生,请再联系其他学校。

3、学校测试内容:

(1)文化课摸底:文化课综合测试

(2)体育专项测试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项目:60米跑;纵跳;立定跳远;实心球背抛

专业项目测试:根据所报项目

五、安全预案

1、设立专门的符合标准的测试场地

2、测试人员组织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

3、安排现场医务人员,对突发情况做出及时处理

六、工作程序

1)3月24日学校审核报名材料,研究确定参加文化课摸底测试、面试、专项测试的学生名单,并通知参加学校测试的学生家长

2)3月27由北京八中高中部学生处和教学处统一组织学生进行文化课摸底测试、面试和专项测试。

3)根据文化课摸底测试、面试和专项测试的结果经校务会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4)4月14-15日组织推荐学生填写“体育特长生统一测试报名表”并报送区中招办。

5)根据北京市中招办统一测试结果,由学校确定招生体育特长生名单报送区中招办。

招生方案2

为确保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为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各项任务提供保证。

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凡截止20XX年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XX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都应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时间:20XX年7月31日前所有小学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具体时间安排: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春光小学、滨河小学招生时间为20XX年7月2日--7月14日。实验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小学的招生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其他直属学校和各教育管理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招生时间。直属小学在教育局指导下招生,教育管理区所属学校,在管理区指导下招生。

3、招生范围:

第一小学:大街以西,滏源堤路以东(人防大厦前面路)、军民路以北、东、西纸坊村、西清流村、机厂。

第二小学:大街以东,光华街以西(含瑞晨花园),临水村、南头村、中清流村。

第三小学:大街以西军民路以南,大街以东滏阳河以南,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六十三处。

第四小学:光华街以东,滏阳路小铁道以西(不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沟村、新坡镇前朴子村、后朴子村。

春光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北(含春光西区、全顺花园)东清流村、北留旺村、建材市场、姚洼村。滏阳东路以南的临街居民(农林局家属院、计生局家属院、土地局家属院、祥瑞峰景、人大家属楼、地税局家属楼、武装部家属楼)也可到春光小学报名就读。

滨河小学:滏阳路小铁道以东,滏阳路以南,东沟村、石桥村、新清流村。

羊渠河学校:小学一年级除原招生范围外,今年增招新坡镇西潘村、野庄村的学生。

实验小学、小学、孙庄学校仍为原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根据本区域学龄人口情况,确定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4、有关要求:

(1)各学校要将招生时间和要求及时通知到招生范围内的社区、农村,确保适龄儿童按时报名。

(2)各校招生不得与“入园”、“入班(学前班)”挂钩,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适龄儿童。

(3)要严格依据划定的范围招生,严格把关,严肃制度。

(4)残疾儿童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可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拒收。确不能随班就读的,要指导家长到特教学校报名。

初中招生

1、招生范围:

(1)市区内划片原则上是以小学对口为招生范围。具体如下:

十三中:招二市小、四市小、春光小学和滨河小学(除石桥、新清流)范围内的学生。具体是大街以东的市民学生及临水村、南头村、东沟村、中清流村、泉头村、北留旺村、东清流村、前后朴子村、姚洼村(在市区片学校就读的学生)。

十四中学:招一市小、三市小范围内的学生和西清流、石桥、机厂、九龙社区、峰峰学区九龙学校(通顺社区、建材厂社区,临水派出所户口)范围内的学生。具体说就是大街以西、滏阳河以南的市民学生,一市小范围内的临水村的学生,西清流村、石桥村、新清流村、纸坊村、机厂、九龙矿、黑龙洞村、郭庄村、南山村的学生。紧临南大街的居民(新华书店家属院、部队东院、国泰花园)也可到十四中就读。

(2)十五中学初中招收寄宿制学生。

(3)春晖中学初中招生范围为实验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十六中学招收除万年社区外的和村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5)十九中学招收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界城镇南部区域全部小学毕业生。

(6)羊渠河学校招收新坡区域的全部小学毕业生。

(7)孙庄学校仍按原范围招生。

(8)各教育管理区根据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合理划定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教育管理区初中招生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2、小学毕业年级实行毕业会考。会考时间定于6月16日,会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与社会5科,总分400分(科学、品德与社会一张试卷,各占50分)。其他科目(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由学校自主组织考试,采用等级制评价。

3、坚持三对口原则。即“小学对口、户口对口、房产证对口”。学生须有对口学校正式学籍、招生范围内户口及房产证(户口必须和法定监护人在一起,截止日期为20XX年3月底以前)。

4、录取时间:6月25日--7月2日。各小学根据录取条件对学生进行分类,并将学生档案送至对口初中。各初中对所送档案进行审查录取,将录取的学生学籍档案留下,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户口档案由原小学退还学生。区教育局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把关。

5、有关要求:

(1)严格把关。小学毕业生档案包括户口、房证、学籍及学生成长过程的相关记录,要健全档案,杜绝弄虚作假。

(2)严禁初中学校以组织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招收本区域内小学毕业生。

(3)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对于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投机取巧的,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校,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有关政策规定

1、要做好“进城务工子女”的入学问题。对夫妻双方进城务工、有稳定住所、暂住证件、用工合同及原籍户口的人员的适龄子女,在入学、收费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2、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竞赛班等;招收的新生应采用电脑随机混编、班主任随机抽班等方式进行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分班和排座位。

3、严肃招生纪律。学校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时间。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不得在招生之前,以任何形式提前录取、下发预录通知书或给予口头承诺(如减免学杂费、照顾分班等);不得以金钱、实物或其它形式收买或变相收买学生。

4、做好小学毕业与初中招生的衔接工作,防止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各小学要对小学毕业生建立去向登记。各初中要做好初一新生的来源统计。

5、招生信息要真实、准确。招生告示须经教育局审核批准,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诋毁或贬损其他学校。

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中小学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学校要顾全大局、强化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2、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要通过设立、召开家长会、安排专人接受咨询等形式认真搞好服务,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进行。

3、严肃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遵守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和政策的要严肃查处。凡违反招生政策招收的学生,教育局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4、各单位于5月底前将招生方案报教育局教育科,招生完毕后上报招生工作总结。市区片6所直属小学招生结束后,上报以社区、村为单位的生源分布情况统计。

招生方案3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20XX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20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城区:解放小学7个班,XX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1个班,XX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

2、城郊:XX中心小学3个班。

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20XX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围

1、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粮食局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2、XX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习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解放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监察部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招生方案4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XX年继续进行保送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根据“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原则,欢迎综合素质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选拔,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申请保送的考生须具备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

二、报名办法

本次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网上报名并将以下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XX年保送/自主招生申请表》;

2、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

4、申请保送须提供个人陈述(本人签名)。

三、选拔程序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获选拔资格。

1、保送生:我校组织专家组到全国学科竞赛决赛现场和部分省级重点中学直接面试录取保送生;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笔试,成绩优秀亦可录取为保送生。

2、自主招生: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

笔试地点:我校在合肥、长春、石家庄、郑州、济南、南京、武汉、南昌、广州、成都、西安等十一市设立考点,考生就近选择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数学、物理、英语。

四、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考生的选拔考试成绩、竞赛成绩、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保送与自主招生资格生。

2、申请保送而未达到我校要求的学生,如笔试成绩合格,可转为自主招生资格生。

3、自主招生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Q吧),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作为第一志愿且不能填报提前批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4、自主招生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2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加10分选择专业志愿(不含理科试验班类及本硕博连读班)。因江苏省20XX年实行新课改方案,江苏省自主招生资格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且达到A+,其他科目水平测试达到A档,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下10分,且在当地重点控制线上,即予录取;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1调档线,加5分选择专业志愿(不含理科试验班类及本硕博连读班)。

5、确定的保送与自主招生资格生,我校报教育部、各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备案,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五、重要日程

1、面试报名截止:20XX年12月14日

2、笔试报名截止:20XX年12月21日

2、笔试通知:20XX年12月26日

3、笔试时间:20XX年1月5日-6日

4、成绩查询:20XX年1月21日

5、预录查询:20XX年1月28日

6、签订协议:20XX年3月1日

所有信息均在中国科大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留意查询。

六、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邮 编:230026

电 话:0551-3602553、3602563

传 真:0551-3603222

电子邮件:

网 址:

七、监督机制

1、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我校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学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八、本实施方案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5

一、组织实施

1、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忻府区教育局统筹组织,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划定招生范围、下达招生计划。

2、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XX] 52号)的要求,制定本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3、市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市直学校招生工作,忻府区教育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忻府区所属学校招生工作。

二、服务范围

1、纳入城区划片的学校

(1)小学17所

长征小学、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七一路小学、云中路小学、十二中小学部、十三中小学部、东街小学、北关小学、新建路学校小学部、 东方红学校小学部、南关小学、卢野小学、十里后小学、张家庄小学、健康路学校小学部、大檀小学。

北同蒲铁路以东的城乡结合部归忻府区秀容学区、长征街学区、新建路学区管理,梨花街以北的城乡结合部由忻府区播明学区管理。

(2)初中13所

五中、六中、第十一中学、第十二中学、第十三中学、健康路学校初中部、新建路学校初中部、东方红学校初中部、七中、八中、卢野中学、秀容中学、播明中学。

20XX年城区17所小学招生计划、13所初中招生计划另文下达。

2、20XX年服务范围调整

根据城区学校分布和20XX年学龄人口变化情况,坚持“相对就近、校际生源基本均衡、适度调整、全面覆盖”的原则,对城区现有小学、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做了适当、必要的调整。

调整后的学校服务范围详见附件一、附件二,由各学校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政策

1、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办法》规定,忻州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和房屋产权(所有)证。

(2)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XX]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XX]39号)规定,城区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户口簿、居住证和其他相关证明。

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三。

2、公办学校招生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

3、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20XX年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一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同一时间内各校同时录取。城区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摇号录取。

4、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持有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籍所在地服务范围学校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报名。忻州城区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西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忻州十二中报名;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团结路小学、播明中学报名;健康街以南进城务工农民工同住子女到南关小学、秀容中学、忻州八中报名。

未办理《居住证》或租房居住不足一年的,与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同等对待。

四、时间安排

1、7月25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8月1日开始,8月6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8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

3、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责任公开,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纪律。

2、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本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入学具体政策、学校服务范围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监督举报平台、信访接待地址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处理,防止问题积少成多,积小成大,出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报告,协商和处理,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针对往年易发生的问题,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加强会商协商,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做好正面宣传,要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及时受理、核实、处理本校有关社会举报。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

3、强化监督检查。市、区教育局及其纪检监察室和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

4、公安、房管、工商、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招生工作。

招生方案6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体艺特色教育的发展,激励进入我校的体育特招生刻苦训练,积极参加比赛,争取优异成绩,为校争光,根据我校办学的宗旨,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收体育特长生的条件和办法

1、具有广东省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4周岁以下,并获得广东省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2、具有佛山市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佛山市级田径比赛前8名的运动员;

3、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顺德区级田径比赛前6名的运动员;

4、具有顺德区户口或第二代身份证,年龄13周岁以下,并获得勒流街道级田径比赛前3名的运动员;

5、经我校体育科组认定具有发展潜力的体育特长生,报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呈校长批准,并签名确认,才能成为我校招收的体育特长生。

二、奖励办法

1、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以学年为单位计算。

2、第一学年按我校电脑派位生的收费标准进行奖励(但需缴交住宿费,每人每学期750元)。

3、第二、三学年按下列办法进行奖励:

(1)体育特招生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每项(包括单项和集体项目)每分按1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200元;

(2)体育特招生参加顺德区级比赛每分按2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400元。

(3)体育特招生参加佛山市级比赛每分按300元进行奖励,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励600元。

(4)体育特招生参加各类田径比赛:破学校纪录按每项300元进行奖励,破勒流街道纪录按每项600元进行奖励;破顺德区纪录按每项900元进行奖励;破佛山市纪录按每项1500元进行奖励;如此类推。

(5)体育特招生代表学校参加勒流街道级比赛奖励300元,代表勒流参加顺德区级比赛奖励600元,代表顺德参加佛山市级比赛奖励900元;如此类推。

(6)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顺德区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8000元进行奖励。

(7)体育特招生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或达到佛山市体育局、教育局运动员注册标准,并获得注册资格证,每生每年按10000元进行奖励。

(8)每位体育特招生每学年参加各类田径比赛获得的奖金总额以当年每名民办学生所缴纳的费用为最高额。每位体育特招生参加比赛获得的奖金折充为在我校的就读费用(不包括日常生活费用),不以现金支付。

(9)体育特招生在第二、三学年的体育训练和参加各类田径比赛中,如不能获得上述奖励金额,则按奖励办法的“第二款”进行奖励,但必须完成第三项“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三、体育特招生的权利和义务

1、凡被我校录取的体育特招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习待遇。在需要体育训练和比赛时,必须发挥本身的特长和起带头示范作用,推动我校体育特色的发展。

2、进入我校就读的体育特招生,在三年学习期间,要严格遵守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若有违反校规校纪,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3、体育特招生在我校三年学习期间,在学校规定的体育训练时间内,一学期迟到超过3次、早退超过3次或无故缺席超过2次;不完成教师布置的训练任务或达不到训练要求的,视违反程度轻重,按比例补交费用。

4、不按学校规定参加各类田径比赛,则取消体育特招生待遇,补交原来免除的费用。

四、我校20XX年1月1日后招收的体育特招生均适用本办法。非体育特招生的奖励,不适用本奖励办法。

招生方案7

根据教育部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精神,20XX年西安交通大学继续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清华大学(以下简称七校)一起合作开展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分初试(AAA测试)和复试(含面试)两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计划与专业

按照教育部规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人数为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0%左右,考生可选报西安交通大学理、工、医、经、管、文、法、哲等学科的相关专业,其中文、法、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超过30人。

三、申请程序

20XX年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XX年12月15日~12月28日,报名者必须在此期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时间为20XX年1月12日~20XX年1月20日(报名测试费200元/人),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登录AAA测试报名网站填写《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并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A志愿),第二志愿(B志愿)可选择其它六所高校之一(注:详细填写流程和要求请按网站提示进行);

2、提交材料:无论是第一志愿(A志愿)还是第二志愿(B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请于20XX年12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以下材料以EMS快递方式寄(送)至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

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② 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一、二年级成绩单和高三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单原件,以及其他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③ 申请人亲笔撰写的个人自荐(500字~800字)。

四、选拔程序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以及由校纪委书记,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的领导小组,由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

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采取两阶段三模块的GSI测试模式。两阶段即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其中初试部分为七校联考通用基础测试部分(General EXam,简称G模块,即AAA测试);考生在完成AAA测试,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合格分数条件者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校内集中进行特色测试(Special EXam,简称S模块)和面试(Interview,简称I模块)。

1、初试办法

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将进行考生资格审核。校荐学生将直接通过资格审核,获得AAA测试的资格。针对自荐学生,西安交通大学将组织专家集中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者高中阶段的学习成绩、竞赛成绩、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工作、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和个人自荐材料等,确定申请者是否具备参加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的资格。获得初试资格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可在报名网站上打印AAA测试准考证。

① 初试时间:20XX年3月2日上午,具体时间将在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和AAA测试报名网上正式公布,同时在准考证上给出具体的考试安排;

② 初试地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将在全国30个省(市、区)设立考点,考生原则上在所在省(市、区)考点参加初试,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测试。

③ 初试内容:通用基础测试(AAA测试)由七校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2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满分100分,总分原始分200分:

2、复试办法

在AAA测试基础上,西安交通大学将本着优先A志愿、兼顾B志愿的原则,分省(市、区),分报考专业科类(以专业第一志愿为准),划定A志愿、B志愿复试资格分数线,获得资格者将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参加复试。

① 复试时间:20XX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届时在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网和报名网上正式公布;

② 复试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③ 复试方式:采取小组比较型面试法,由来自不同学科的专家组对考生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心理素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3、录取办法

西安交通大学将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得出综合评价,分省(市、区)确定获得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将考生名单通知所在中学。西安交通大学及考生所在中学将获得资格的考生名单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西安交通大学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备案,同时与考生本人签订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

五、优惠政策

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XX年高考,且高考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区的第一志愿是指第一顺位或A顺位)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考生所在省市区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中设置自主选拔录取批次,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西安交通大学),在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招生章程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方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

① 对于有特殊才能,且初试、复试成绩特别优秀者,可享受更加优惠政策;

② 以上优惠政策仅针对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市、区)。对于总分不等于750分的省(市、区),优惠政策中的加分和降分将按比例折算;

③ 具体优惠等级以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为准。

六、部分特定项目体育特长考生的自主选拔方法

具有排球、网球、羽毛球、武术、赛艇项目体育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具体做法如下:

1、网上报名:该类考生须在12月28日前,到AAA测试报名网站(同上)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写并提交《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申请表》(操作方法同上)。提交成功后,请将申请表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考生须登录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并填写《西安交通大学20XX年自主选拔(体育)专业测试报名表》。考生须将以上两张申请表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12月30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建议使用快递方式)寄至西安交通大学体育中心训练办公室(邮寄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邮政编码:710049)。

2、材料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是否给予参加AAA测试的资格。

3、初试(AAA测试):凡获得AAA测试资格的该类考生,从AAA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AAA测试。西安交通大学将对该类考生的笔试成绩单独划线,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4、复试:该类考生需集中到西安交通大学校内(兴庆校区)进行相应体育特长项目的现场水平测试。

5、录取:根据考生的体育特长项目的测试成绩,择优认定为获得西安交通大学体育特长生自主选拔资格,考生只要达到当地高考一本线,西安交通大学给予录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本实施方案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8

一、营销目的

在一定周期内使招生的规模幅射XXXX所有的居民村,熟悉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家庭的构成及其联系方式,从中发掘现有客户和未来的潜在客户。通过宣传推广使居民对XXX的了解度达到80%以上,认知度达45%以上,在社区取得较好的口碑并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推广周期及目标

以三年为一周期,分三阶段实施。

预期每年在班学生达280名以上,学生流失率在8%以下(不包括自然流失)。

三、人员配备及支出预算

初期预算约25000元左右。

1、外招营销推广员6人:采取提成与底薪递减的薪资方案。(三个月试用期每人约千元,共6000元。

2、校方营销推广专员2至3人:负责外招员的培训,协助,和社区活动的联系、直辖市以及方案执行。(三个月试用9000元)。

3、宣传品的费用:2500元。

4、专职任课老师(兼职性质):每天50元,每年约100天课时,约需6000元。

四、具体措施

第一阶段 探索期(前三个月)

营销员的培训

六人分为三组进行社区走访,每组必须有一名女性,要求以学校为中心向外幅射,时间为19:30至20:15,每天完成三户。

晨跑时间:着制服,第周改变路线。时间:7:30至7:55。

专业知识培训:9:00至11:00。

户外走访时间:15:00至18:00。

客源置换

与社区知名或信誉度高的单位进行客源转换(隐性费用),以取得双赢。

第二阶段 拓展期(二年时间)

稳定营销队伍:此段时间人员流失很大,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人员的补充和本项活动的终止。主要是扩大效益及信息收集的成果如何。销售人员进入收获阶段,留下的销售员可以自给自足,应着重激励引导和必要的重新定位。

晨练方式已经成为习惯,既增强了员工的本质又巩固了学校在居民中的依赖度。

定点英语角的成立能最大限度的聚集人气,扩大影响度,达到媒体自主宣传的目的,使受众呈几何度增长。

免费的成人、老人培训与英语角成为一个品牌。可寻求赞助合作商。此期间可以与企业交换服务。

第三阶段验收期(后九个月)

逐步完善信息库收集资料的分类,建档,建立数据库。

巩固前段时间的成效,找出不足及疏忽的地方,加以完善改进。

检验宣传收益率。

开发英语教学以年的教学内容,提升教学附加值。使XXX学校成为孩子从学校到家庭的第三个连接点,成为他们的三度空间。我们的教育是不同于学校的压力,也不同于家庭的'封闭,要传达的是快乐,创造,自由,联想的教学理念。要让孩子们乐于到学校来并成为他们成长中的亲密伙伴。

五、方案的可行性论证调查

学校结构、近期目标、战略形式、教学导向。

社区环境组成,人际脉络。

人才的储备。

财务状况。

师资力量。

硬件配备。

专业技术知识支持情况。

现阶段~调查。

招生方案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XX〕1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12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稳步实施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不含临桂区,下同)民办初中招生工作,规范社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的原则和政策规定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原则。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录取,通过桂林市区小升初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划定市区招生计划人数3倍的入围名单(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全部进入入围名单),然后在入围名单中按照摇号录取不低于25%(按市区招生计划人数5%的比例递增),面谈录取不高于75%的比例录取市区招生计划人数。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市区招生计划数的3%以内,特长生可直接进入预录名单。各民办初中市区外(11县及临桂区、外市)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学校应将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当市区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时,应采取"摇号(电脑随机选择)+面谈"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

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时,禁止擅自扩大招生规模;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新生,禁止联合或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行变相招生考试;禁止以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为报名和录取的前提条件;禁止以参加社会培训机构和群众性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及其考级成绩和颁发的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禁止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法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各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统一收费。

三、招生的程序和办法

㈠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面谈录取办法。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㈡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分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计划)、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经过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等内容。

㈢组织报名工作。

1、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参与报名,不得要求学生和家长必须统一在报考学校报名。

2、规范报名资格和程序。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严格按五城区、11县及临桂区、外市户籍分类接受报名。报名工作分为2个时段,第一时段实行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及所有民办初中同时报名,第二时段由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人数的民办初中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每名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和各学校办学特色,可选择1-3所民办初中报名(符合多校划片试点初中招生条件的学生可同时选择一所公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时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的,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招生方案10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XX〕2号)精神,结合扬州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安排

1、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为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各科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合成,合成后由各县(市、区)发布。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另发,各县(市、区)于5月10日前结束考试工作。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2、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按全市统一要求,在初二年级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各县(市、区)组织考试。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后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

3、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县(市、区)组织考查,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由县(市、区)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4、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全面收集学生基础性发展信息,将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各初中学校要建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和《成长记录袋》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组织检查。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1、加强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

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在中考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招收学生,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

2、规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录取审批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3、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

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定向招收指标应不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50%,并按一定分配办法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当地招生实际确定热点普通高中,省四星级高中应该确定为热点普通高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

4、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编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

5、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

由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优秀运动员录取依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

6、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经过审批的招生均按本文相关规定执行。

7、高中学籍实行电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招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各高中学校招收的学生,须由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在全省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电子注册。通过电子注册,方可取得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对义务教育段教育教学质量的终端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保证初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中考。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不参加或变相不参加中考。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凡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档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学校都无权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历史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以考试改革为契机,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试可携带市教研室统一印制的中考时政学习材料)进入考场,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要重视建立和认真实施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学生毕业制度,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改进教学和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功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5、要高度重视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会考成绩是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和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加强会考的组织工作,会考组织部门要与中考组织部门相一致,要严肃考风考纪,提高会考的信度。

6、要建立严格的中考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和学业成绩的科学性、公平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命题和综合测评的研究,组织中考命题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评价与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统一组织下做好网上评卷工作,按照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确保与评卷相配套的硬件设施及工作环境,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要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卷效率。

8、要充分认识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中考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招生方案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以及教育部《关于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有关问题的意见》(教政法函〔20XX]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依法规范、循序渐进、公开公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初中管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稳妥有序地推进民办初中招生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民办初中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广受社会关注的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民办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市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监督指导各民办初中招生录取,依法维护民办初中的招生秩序,切实保障家长、学生和学校合法正当的权益,全力做好今年的小升初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取消考试招生,采取“报名+面谈+摇号(电脑随机选择)”的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今年各民办初中市区招生“面谈”和“摇号”录取比例分别为75%和25%,市区外招生全部通过“面谈”录取。

㈠招生录取要求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各民办初中要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结合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自主合理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不得以报名学生是否参加该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占坑班”)、不得以“奥赛”等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和家长违规收取报名、资料及面谈等费用。

㈡制定招生方案

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审批核定的办学层次和办学规模,以及市教育局下达的20XX年初中招生计划和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学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必须包括:招生日程、招生计划(分市区和市区外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方式、报名要求、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和面谈录取办法。原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生比例严格控制在招生总数的5%以内。各校的招生方案须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能实施执行。

㈢公布招生简章

各民办初中根据本校招生方案制定20XX年招生简章,经市教育局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招生计划(市区、市区外)、报名方式、报名要求、咨询方式、确定入围面谈学生办法、面谈录取办法、面谈名单查询方式、面谈时间和地点、面谈录取查询方式、学费收费标准、可否安排住宿及住宿收费标准等内容。

㈣组织报名工作

1、报名组织工作。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和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报名方式接受学生报名,一律不得委托其他个人、培训机构或任何第三方组织或参与报名。

2、规范报名资格。报名不设门槛,凡20XX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报名。各民办初中不得以是否参加培训等理由拒绝学生报名,并严格按市区和市区外学生户籍分类报名。每名学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学校办学特色,理性选择1至3所民办初中报名,但不得超过3所。如发现学生报名学校超出3所,或弄虚作假,将视为报名作废,不能参加民办初中的录取。

㈤确定面谈名单

各民办初中根据自身办学特色与要求,可参考《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小学五、六年级综合能力检测结果等,对报名学生进行初步筛选,确定不少于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面谈名单。报名人数不足本校市区招生计划3倍的学校,应当组织全部报名学生面谈。各校须将入围面谈名单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在本校公告栏和校园网公布。

㈥自主面谈录取

各民办初中通过面谈确定录取本校市区招生计划75%的名单。面谈必须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集体评价的方式,由多名教师进行共同评价、多元评价。各民办初中要在规定时段内,对入围面谈学生进行面谈(自动放弃的除外)。面谈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谈结果。同时参加2至3所学校面谈,又同时被2至3所学校提出录取意向的学生,只能选择1所学校录取。确认录取的手续是:学生和家长在报名登记表上共同签名,学校盖章,同时将《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交给确定录取意向的学校;各民办初中以学生和家长共同签名、学校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和《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作为最后录取凭证,并将面谈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面谈未录满的学校,其剩余的招生指标将放到下一阶段,通过摇号录取。各校的市区外招生计划必须用于招收非市区户籍的学生,按照上述要求和程序通过面谈确定,并将预录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

㈦公开摇号录取

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摇号(即电脑随机选择),确定民办初中各校市区招生计划25%的录取名单。摇号对象是入围面谈但未被录取的学生。摇号顺序由相关民办初中抽签决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一名学生同时参加2至3所民办初中摇号录取的,以先摇中的学校为准,其资格在之后的其他学校摇号名单中自动删除。市教育局组织第三方摇号软件开发单位和民办初中全程参加摇号,并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行风评议员、家长和学生代表、新闻媒体等进行全程监督,当场公布摇号结果。摇号的过程和结果由市公证处公证。

㈧公布录取名单

各民办初中须将所有新生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能正式公布新生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㈨公办学校兜底

民办初中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按照政府划分的学区服务范围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向公办初中直接分派学位。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学生,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招生管理,严格工作程序。各民办初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工作日程,按照“接受学生报名——公示入围面谈名单——面谈——上报面谈预录名单——市教育局审批面谈录取名单——公布摇号名单——摇号——公布摇号录取名单”的程序,认真完成20XX年的招生录取工作。如在规定时段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要补录的学校,必须向市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录取,否则不予办理学籍。

㈡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小学要通过宣传栏、家长会、校园网等方式,广泛宣传我市20XX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时间安排,正确引导学生和家长了解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理性选择报读初中学校。民办初中学校要本着对教育事业、对社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做到诚信招生,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招生日程安排,及时通过学校公告栏等场所,以及本校校园网等网络媒体公布入围面谈学生名单、面谈预录学生名单、摇号学生名单及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要以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共同做好今年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

㈢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接受广大市民监督;对涉嫌违纪的行为,将移送相关部门依纪查处。

招生方案12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教育局有关中考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我校招收推荐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校推荐生招生计划为120人。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学生必须是经初中学校按教育局规定推荐的学生;

(2)初中三年日常学习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总评等级均达到A级,生物、地理、思想品德、历史、信息技术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A级;

(3)填写《济南市初中优秀毕业生推荐申请表》,并提交一封自荐信;

(4)两名初三任课教师的联名推荐信及相关成长记录材料。

三、选拔程序

学校在审查学生成长记录材料、教师推荐信和个人自荐信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素质测评、面试、实验能力考查等方式,对推荐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成立学校推荐生选拔领导小组

2.审查初中学校提交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

3.进行综合素质测试、实验操作和面试答辩(含英语口语)。

四、测试时间与录取公示

测试时间:5月25日(星期六),考生上午8点前到校,完成全部审查考核工作后,学校将录取的推荐生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和校务公开栏公示三天。

五、本实施方案由济南市城历第二中学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13

为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区域间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效用,根据市教育局芜教基〔20XX〕22号《关于同意芜湖市一中等九所省示范高中20XX年自主招生的批复》精神,我校20XX年自主招生工作即将启动。

一、招生计划:

50名。

二、报名: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20XX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1)本县户口;

(2)外地户口、取得陵南正式学籍并获得20XX年中考资格;

(3)芜湖市区户口。

2、报名办法:

(1)学校推荐报名: 根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推荐,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并由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派专人携带相关材料至陵南中学集中报名。

(2)个人自荐报名(仅限芜湖市区户口学生):除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及笔试对象。

3、报名材料:

①《陵南中学20XX年自主招生报名申请表》;

②《陵南中学20XX年自主招生学校推荐报名考生统计表》(芜湖市区学生个人自荐报名无需提供);

③户口簿及复印件;

④3张2寸同底版免冠近照;

⑤各种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⑥经学校审核的初三最近两次模拟考试成绩统计表或相关证明。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报名时间: 4月15日—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4:30

5、报名地点:陵南中学教务处(综合楼十楼)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人文素养(200分,语文100分,英语100分)、科学素养(300分,其中数学150分、物理100分、化学50分)。语文含作文40分,英语不含听力。

2、考试时间:4月25日(全市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3、考试日程:

上午: 7:30—9:10 语文; 9:30—11:30 数学;

下午: 1:30—3:10英语; 3:30—5:30 理化。

4、考试地点:陵南中学。

四、录取:

1、录取程序:

首先根据自主招生考试五门学科成绩总分,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0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到低进行确定,若再有并列,再按数学、物理、化学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确定)。

然后对前100名的学生按照市县教育局核准的指标数,依据自主招生考试科学素养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前50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数学、物理、化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市、县教育招生部门审批。

2、各校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填报志愿。

五、学籍、教学管理:

1、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学生,统一建立普通高中学籍,并根据学情特点单独编班,有针对性配备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2、自主招生学生均按统招生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内部管理规定给予适当减免。

以上所有工作均在市、县教育局和县监察局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

招生方案14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或获得二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的学生;

2、创新实践能力或其他能力突出的学生;

3、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省级重点中学学生。

二、申请报名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1、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XX年12月4日18时。

三、测试时间

20XX年1月2日

四、录取

入选考生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省(市、区)的录取线(且不低于本科一批控制线),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优惠30分予以录取。

招生方案15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20XX年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泰安长城中学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长:王祖丽

副组长:王德海

成员:张茂银、巩玉兵、李广斌、周晓亮、张纪广、 赵飞

二、 招生计划

排球10人(男女不限)

三、 报名条件

符合我市普通高中招生规定的报考范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作风顽强,上进心强,勤奋好学,身体健康,排球专业成绩一直保持较好水平。在初中学习阶段,参加教育部门或教育、体育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中获奖。体育专业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二级(或以上)运动员;

2、市级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3、县级比赛前两名的主力队员。

四、 报名方式

考生按市体卫艺的要求,认真如实填写《20XX年泰安市体育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经所在初中学校审核盖章后,随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一并交学校体育教研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长城中学艺体处联系电话:6987960。

测试安排

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监督特长生测试的过程,艺体处负责具体实施测试。若报名人数不足10人(含),则符合报名条件者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10人,则测试基本身体素质后择优录取。

注意事项:考生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有关获奖原始证件息。运动员的食宿自理、运动服装自备、安全责任自负。

五、 录取政策

学校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按程序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并公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全市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学生,予以正式录取。

六、学校设立监督电话:6987901

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确保测试公平、公正。

招生方案16

一、推荐条件:

热爱祖国、志向远大、品学兼优的高三年级应届学生。

二、推荐依据:

以学业成绩为主,结合平时表现和综合素质测评择优推荐。在同一高校的报名人数多于自主招生校荐名额时,原则上以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和高三以来的月考成绩(以高校自主招生推荐函到学校的时间确定月考次数)的平均名次为依据。名次靠前者优先推荐。

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高校,原则上按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顺序推荐。

每位同学只能获得一次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校荐资格。

三、推荐流程:

1、教务处收集高校自主招生相关资料,登记造册。

2、教务处在学校指定位置公示各高校给我校的自主招生校荐名额及报名截止时间。

3、高三学生在班主任处报名申请,由班主任把关签字后汇总到年级部。

4、年级部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推荐依据确定推荐人选。

5、年级部将推荐人选报送到教务处,经教务处核实确认后,由年级部负责通知被推荐学生到教务处领取相关资料,办理高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手续。

6、由年级部配合,教务处负责统计、登记、汇总自主招生报名和通过自主招生考试的情况,并作专档留存。

四、过程监督:

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过程,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五、推荐说明:

本方案是学校推荐高校自主招生人选的工作原则,学生通过自荐方式参加高校自主招生的不适用本方案。

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17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规范招生过程,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领导组组长:

领导组副组长:

工作小组成员:

监督:

四、一年级学生入学规定

1、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2、户口所在地段(小海镇)内的学生需携带以下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携带以下证件: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证明(务工合同)、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 、工作日程安排

7月1日上午:召开工作小组会议,明确意义及工作要求、工作程序,进行招生培训;

7月2日上午:地段内适龄儿童报名,报名地点:艺苑楼底楼美术教室;你

7月3日上午:外地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报名地点:艺苑楼底楼美术教室;

7月4日:统计数据,完成编班准备工作;

8月1日:向已经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出入学通知书;

8月26日:学生综合素质考核;

8月30日:一年级新生报到。

招生方案18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精神,按照省教育厅《江西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能力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从而进一步提高我校生源的综合素质。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牵头,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学工、安全保卫共同负责。单招工作严格实行招考分离,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把关。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机制健全、程序规范、严肃认真、公正透明。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切实保障20XX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成立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徐江荣

副组长:郭化山 徐振国

成员:董武忠、宁国强、李锋、钟晔、王翔、胡鹏华、程峻、孔外平、俞艳华、于海胜。

三、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我省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方法、审核、考核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网站单招考试报名窗口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20XX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高职院校,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 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我校负责对所有网报本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6-7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单招的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校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交考务费100元。

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1日,考试地点在本校(见准考证)。

(三)考核内容

单独招生工作遵循我校自主、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我校自主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专家根据各招生专业特点设计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考核内容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素质(200分,其中政治100分、解剖40分、生理40分、英语20分),合计总分500分。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我校根据考生成绩自行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学校根据参加考试人数和考生的总体成绩情况决定录取人数和录取比例,录取人数不超出单独招生计划,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出参加考试人数的75%。

(二)录取步骤。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3月16日起,在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3、拟录考生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为确认录取(确认后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考)。

4、3月24日,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单招录取通知书。

5、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

2、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六、监督管理制度

我校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着力规范办学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尤其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有关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等方面的监督。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七、 招生专业、对象、计划、学制和收费标准

八、本方案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生方案19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XX]3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吉发20XX第22号)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中高职有效衔接,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和特殊人才,为吉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3、坚持院校负责、省招生办监督原则。

二、组织机构

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单独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为单独招生的组织与实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

(一)招生对象

1、高中毕业生;

2、中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单独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计划如下: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并已参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均可报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并参加20XX年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和专业报考条件的中职学校中职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3、高中及中职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日—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各单独招生高职高专院校网站报名。

3、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学校志愿,不可兼报其他学校志愿。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详见招生院校简章。

2、确认地点:各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单独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领取《准考证》。

单独招生院校依据吉林省招生办的考生高考报名信息对单独招生报名考生进行比对,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单独招生考试。

(四)缴费

考生报名后按规定要求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类(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2、考试形式:笔试。

3、命题范围: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以20XX年普通高考相关文件为基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大类制定;中职毕业生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大纲均以吉林省教育厅颁发的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为基准。

4、命题方式:招生院校单独或联合命题。

5、具体考试形式、考试内容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XX年3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区招生办安排指定的标准化考场进行,具体以《准考证》公布地点为准。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以“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专业大类招生试点。

1、单独招生院校根据本校单独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综合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吉林省招生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注册、收费、学生管理、毕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职毕业生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照顾。

4、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XX年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招生院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考试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务规定要求组织考试,做好评卷、录取工作。文化基础水平测试要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要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场管理工作,着力规范办学招生行为,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介入,切实加强对初审、审查、考试、测评、公示、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和及时纠正违纪违规行为,真正使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单独招生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对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院校,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或示范校资格。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反招生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方案20

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满足校内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特制定20XX年秋季新生入园方案。

一、:本校教职工子女,适龄健康儿童

托班:年龄为2周半(20XX年9月1日—20XX年2月29日出生)

小班:年龄为3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龄为4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龄为5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

二、报名时间:20XX年4月17日—4月18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40—17:00

三、报名办法:

1、报名程序:

①带幼儿到包河区保健站进行“幼儿入园体检”→②携带预防接种卡到接种医院查验盖章(未完成的疫苗接种需开补种单)→③报名登记→④获取缴费账号和密码→⑤网上缴费(具体操作方法和费用见园内公告)①②报名前准备完成;③4月17-18日当天完成;④⑤等通知

2、报名材料:

(1)入园体检表;

(2)幼儿保健手册;

(3)预防接种本(原件、补种单或查验章页面的复印件);

(4)出生证;

(5)户口本;

(6)幼儿1寸免冠近照2张;

(7)家长身份证和工大个人信息门户ID号(须填写在报名表上);

(8)工作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9)打印学校信息门户3-4月“个人工资查询”页面截图。

(10)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材料(其中两项需要复印件)到幼儿园报名。

3、各班幼儿人数按省一类园要求严格控制,招满即止。

四、温馨提示

由于招生数量有限,望各位家长务必准备好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来园报名,缴费。